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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大同北魏永固陵制看古代的长度单位——里


《山西大同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年03期 陈连洛


古代长度单位“里”,与现今通用长度单位“里”的计量基准不同。中国古代各朝官尺计量基准有异。本文以大同永固陵制为据,认为古“里”所用尺度一直以“营造尺”为基准,1古里相当于现今576m。笔者认为,在考古中应采用“营造尺”为基准,或换算成现代长度单位,才是较为科学准确的做法。


里,作为一种长度单位,自古以来一直沿用。然而,古里长度当今几许,却也众说难一。


关于古里制,史书和古籍中多有记载,并有诸多专家学者进行过探讨与研究,今人认识也已趋统一,即除周里系以周尺8尺为步,300步为1里外,其余则如吴慧在《新编简明中国度量衡通史》中所说:“唐以前六尺为步,三百步一里,一里为一千八百尺;唐开始,五尺为步,三百六十步为里,一里仍为一千八百尺。”[1](P106)所存在的问题是,各家以前的考证主要是以各代存世古尺(或官尺)为据。但由于各代官尺的不断变化,所考证之里长也随着变化,如汉代一里合今414m,北魏一里合今418.5m或419.61m,北周一里合今442.41m,唐代则小里为442.5m,大里为531m,宋代一里为今559.872m,清代一里则为今天的576m。这里可能存在一个误区,因为古人记述步尺时,除《金史》等少数史籍外,多记其为尺,却未明其为何尺,故而造成今人理解与判断上的不一致。正如冻国栋在《二十世纪唐代商业史研究述评》中所讲:“这里存在的问题仍然在于唐尺长度的判断。学术界关于唐尺与唐代亩里制的研究,成绩是突出的,但分歧亦甚大。这一课题的新进展将有待于新的考古文物资料的发现”[2]。本文以古规制记载,结合大同考古成果,探讨古代的长度单位—里的度量基准。



一、从永固陵制看北魏的里


在今山西省大同市北25km的寺儿梁(即北魏时平城之方山)上,有北魏文成文明皇后冯氏墓,号曰永固陵,保存尚好。《魏书》中有其详细的规制记载,含有计里所需之丈尺与步。此陵又已经考古发掘,古今数据齐全,两相对照,则很有可能会解决上述难题。讨论如下:


《魏书·冯太后传》卷十三中记载:冯太后死后葬于永固陵,该陵“内则方丈,外裁掩坎,脱于孝子之心有所不尽者,室中可二丈,坟不得过三十余步。今以山陵万世所仰,复广为六十步。”[3](卷13,P330)这条文献中明确记述其规制为坟广六十步,内室(长)二丈。此制与汉武帝墓之内室规制“明中高一丈七尺,四周二丈”相仿。1976年,大同市博物馆与山西省文物工作委员会联合对永固陵进行了发掘清理。在要子瑾主编的《大同市志》中,记载该陵的情况为:“现存墓冢封土高大,坐北向南,高22.87m,墓底呈方形,南北长117m,东西宽124m。墓室建于墓冢中心,由墓道、墓门、前室、甬道、后室组成,全长 23.5m。主室(后室)平面近方形,高大宽敞……南北长6.4m,东西宽6.83m,高7.3m。”[4](P1593)


以上古今两组数据相互对照,便可知建陵所用尺、步长度当今几许。先说陵墓之步。大同市考古研究所原所长张畅耕先生在《魏都平城考》中曾指出:“北魏时的步长,据方山永固陵,‘广为六十步’,约为今120m,则步长约2m。”[5](P27)此系约数,准确计之,则“广为六十步”等于“南北长117m”,合步长1.95m。又,古以六尺为步,折合尺长应为今0.325m。再看内室:“室中可二丈”等于“南北长 6.4m”。二丈者,即20尺,折合尺长为今0.32m。六尺为步,合步长应为1.92m。两组数据相较,仅有微小差别,说明数据可靠,所据尺度标准一致。至于据坟丘所计数稍大,当是历经千余年风雨,封土滑落所造成,故应以内室所计为准,即尺长0.32m。从《魏书》的《广阳王嘉传》、《高闾传》和《高聪传》可知,北魏时同样以三百步为里,则1里为576m。此数与《汉语大字典》“里”之注4:“旧营造库平制1800尺为1里,合公制0.576km”完全一致。


二、营造尺与营造里


在北魏时,据有关文献记载,有前、中、后三种尺,其长度则以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第二编后所附、摘自矩斋《古尺考》的“历代尺度比较表”中提供的“后魏中尺”长0.27974m为准,并按《隋书》卷十六《律历上》所记之后魏前、中、后尺的比例关系,计之可知前尺当为0.27882m,后尺则长0.29591m。那么,永固陵建陵所用为何非此三尺之一,而却用长为0.32m之尺?此又为何尺?《辞源》1979年版1667页解释:“步,旧以营造尺五尺为步。”《金史·食货志》:“量田,以营造尺五尺为步。”[6](卷47,P1043)上述两则史料均提到了计步之尺为“营造尺”。《辞源》1979年版1960页解释:“营造尺,唐以来,历朝工部营造用的尺,也称部尺,俗叫鲁班尺。一营造尺合0.32m。”《续文献通考》卷一○八《乐考·度量衡》:“商尺者,即今木匠所用曲尺。盖自鲁班传至于唐,唐人谓之大尺。由唐至今用之,名曰今尺,又名营造尺,古所谓车工尺。”据此说,既为“鲁班尺”,其来历当更早,为历代相传沿用至唐,而非唐时始用。因此,永固陵所用尺长与此相合,应非偶然,说明在北魏时同样使用了“营造尺”。此外,它还说明古代计步计里,就是以营造尺为准,而非其它尺,故在此且称此里制为“营造里”。再者,若以北魏三尺分别计里,则会在一朝之中,出现三个里制,似也不尽合理。又据《大百科全书·文物·中国古尺》知,明清时的营造尺均长0.32m。这可否说明,营造尺(鲁班尺)从北魏到明清,其长度始终一致。抑或此尺自鲁班始用,此后一直系师徒相传,为工匠所专用,象天文尺一样自成系统,虽历经各朝各代,而其长度却始终如一,保持不变。


顾名思义,营造尺,当用于营造。历朝历代均使用工匠进行营造事宜,而工匠所用应即营造尺。因此,今天的里制考证亦当以古营造为例,诸如城、郭、宫、陵等,因其或者古建尚存,或有遗迹可考,又有考古专家的考证为据。至于两地路程,则因起止两点难定,曲折弯绕不明,很难说清。因此,考察古代的里应以古营造为据,古营造又以营造尺为准,是合情合理的。


三、北魏前后各代的里


北魏里制已知,其它各代如何?再看有关记载和考证。


《魏书》卷三记载北魏平城“周回二十里”。据张畅耕先生考证:“唐、辽、金、元到明、清,一直沿用者,就是云中古城,亦即魏都平城。”[5](P27)《辽史·地理志》记载:西京大同府城“广袤二十里”[7](卷41,P506),与北魏平城周长一致,说明辽之里制与北魏相同。《金史·食货志》更是清楚准确地记载了“量田,以营造尺五尺为步”。营造尺长0.32m,五尺为步,每步折合1.60m,360步为1里,同样为576m。至于北宋开封城,《宋史·地理志》记载:周回50里165步。经考证,外城周长29126m,折合每里长576.7m,也相一致。元代,从《元史·董博霄传》可看出仍为360步1里,又处在宋明之间,亦当一致。


明营造尺为0.32m,1里长576m。明张钦修《大同府志》记载,明大同北小城“周六里”,大同府城“周十三里”。今考证测量大同北小城周长为3508m,计里长为584.5m。是否因测量部位和城之内、外、中有别,而多了几米?大同府城实测长 7270.7m,折合里长559.3m,若二数平均,则1里长571.9m。


清与明一样,营造尺长亦为0.32m,而清末重订度量衡,规定里制为“五尺为步,二步为丈,十丈为引,十八引为一里”,即1800尺1里,里长576m。


唐代有长安和洛阳两皇城,又有《旧唐书》、《新唐书》及《游城南记》引《长安志》等记述,数据较多,也较杂。现分两部分来讨论:


其一,大尺和小尺。小尺长24.5cm,当系天文尺;而大尺,吴慧曰29.494 cm,孙机曰29.67 cm,《建筑设计资料集》为29.58 cm,约均29.6 cm。这显然是从北魏后尺的29.591cm、到北周的市尺和隋的开皇官尺29.5911cm相承沿袭而来,其相对小尺而称大尺,但与营造尺相比则实非大尺。以《辞源》解释,“唐大尺”当指营造尺。


其二,据长安和洛阳二地皇城考察,合步长1.212m~1.958m,其中洛阳皇城宽1378步,长安宫城长1440步,平均步长为1.585m。与洛阳宫城长805步(1275m)所计步长1.584m相一致,合尺长31.7cm,计之里长可为436.32m~704.88m。在一朝之中,里制如此变化,可能性是不大的,而将两极值平均,则为里长570.6m,也还是近于营造里制的。


据上讨论,唐之前后里制均为576m,则唐时似不当例外。


北魏系少数民族政权,其所用之营造尺和营造制度,当是来自其前代汉族政权所用者,而不会是孤立的和自定而始的。正如《魏书》所记∶"从土德、色尚黄、数用五……行夏之正。以郑韩故城为例∶据2007年7月11日晚中央电视台"探索与发现"栏目"中原大发现"之郑韩故城的描述,该城周长为25700m。又据朱世光《中国八大古都》∶"故城呈不规则长方形,俗称四十五里牛角城。"二数相计,折合里长571m,近于576m,这与古以三百步为里所计是一致的。


再说汉长安城,其城制记载较多,数据较乱。据《旧唐书·地理志》记∶"汉长安故城东西十三里。"网趣城n到这与《后汉书·地理志》中刘昭注引《汉旧仪》"长安城方亦十三里"注相同,与《二十五史》影印本注同,也与今日考古数据北墙7200m;南墙 7600m 的平均数据7400m基本一致,说明汉时同样使用了营造制。


反之,若汉时建筑所用尺度系以汉官尺(0.23m)为计,则汉长安城东西长将达17.4里~18.3里,与上述所记"十三里"不符。按前述汉武帝墓的规制,"明中高1.7丈"(合今3.91m),"四周二丈"(折合4.6m见方,面积为21.16m²,这与永固陵冯氏墓内室比(高 7.3m,南北6.4 m,东西6.83m)则低了3.39m,四周各边短1.8m 以上,面积则少了22.55m²。似乎有点小,也有点低了,何况还有"内梓棺柏黄肠题凑,以次百官藏毕"。因此,以营造尺计算则较合适。


至于《汉官六种》之《汉官旧仪》、《汉旧仪》以及《三辅黄图》和《史记·吕后纪》注"索隐"等所载"方60里"、"方63里"、"周62里"、"周65里"及"经纬各 12里"、"经纬各32里18步"等,均与上述相差甚远,只有《后汉书》注"方亦十三里"符合考古实际。且虽所记城制各不相同,但有一点却又均相一致,即"地973顷",而这正与"方亦十三里"基本一致。


由于自战国、汉、北魏、唐、宋、辽、金、元至明清,里制均为576m左右,是否可以说,除周里外,自古计里所用尺度一直为营造尺(鲁班尺),而该尺师徒相传,自成系统,始终未变。及里制一直为1800尺为1里,故里长也一直为576m,保持不变。


综上所述,中国古代在筑城、造郭、营宫、建陵等活动中,一直是使用营造制的。若测定路程里数,按《宋史》记里鼓车及《中国历史大辞典科技·史卷》记里鼓车描述∶轮经六尺,转一圈 18尺(6尺为步之3步),转100圈则1800尺为1里。只因中国古代圆周率取值为 3,计18尺者,实应是 18.85 尺,则记里鼓车所测的1里实长约是603m,而民间以步测估算,相当于周里之制,与现今市里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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