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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性投资资产属于转让财产所得(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为什么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


反避税制度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第 93 条规定,税务机关应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 原则审核企业是否存在避税安排,并综合考虑安排的以下内容:① 安排的形式和实质;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第 94 条规定,税务机关应按照经济实质对企业 的避税安排重新定性,取消企业从避税安排获得的税收利益。对于没有经济实质的企业, 特别是设在避税港并导致其关联方或非关联方避税的企业,可在税收上否定该企业的存 在。


法律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 五次会议通过,2017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 一次修正,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 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2007年12月6日颁布,国务 院令〔2007〕第512号,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3)《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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