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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钟村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钟村税务所)


带着副局长一起受贿


戴康帆2007年起担任广州市番禺区地方税务局大岗税务分局局长,2011年7月担任石楼税务分局局长,2014年7月调任钟村税务分局局长,2015年1月9日被刑事拘留。2008年至2013年,戴康帆在担任大岗税务分局、石楼税务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53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中,受贿数额最大的一笔发生在2009年10月至2010年5月,戴康帆在广州市番禺长江房产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先后四次收受该公司总经理李某良贿送的人民币140万元。


而在2010年7月,戴康帆担任大岗税务分局局长期间还带着副局长一起受贿。检方指控称,戴康帆在广州市番禺区某别墅门口,收受广州市番禺粤新造船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谭某波贿送的人民币50万元,事后,分给时任副局长黄某豪8万元。


被行贿人威胁要求退款


原大岗税务分局副局长黄某豪作为本案证人,其证言却提出还曾参与戴康帆另外一宗受贿,并且后来被逼退款给行贿人。2010年底,戴康帆被指在办公室收受了一家五金塑料公司总经理曾某强、另两家五金公司总经理原某建、董事长陈某生贿送的15万元。


黄某豪证言说,事发4年后,2014年10月份,曾某强发短信给他,让他和戴康帆把钱退给他们,否则就到纪委举报。“我当时吓了一跳,把曾某强的短信截屏后发给戴康帆,曾某强很生气,他提出要50万元,并给出一个时间让我们去处理。”


“我还提出要不要找人去压一压曾某强。”黄某豪说,“当时戴康帆提出,让我不要冲动,看看情况再说。过了一两天,我和戴康帆在他家附近见面,说曾某强又提高了价码,要70万元。戴康帆问我人家要这么多钱到底是怎么回事,并问我到底拿了曾某强他们多少钱。”


黄某豪说“我记不清楚了,但肯定没有这么多,如果是这个数,我肯定就退了。”黄某豪证言称,戴康帆当时就说这事他会处理,“不清楚是退钱了,还是找人把曾某强镇住了,但我拿的这17万元没有退。”


庭审


对指控受贿


事实全盘认罪


戴康帆对指控受贿353万元、8宗受贿事实全盘认罪,坦承是利用职务便利让请托人的公司少交税款,因为“最后的决定权在我这里”。他目前已先后退赃171万元,“我争取全力退回赃款”。据悉,该案尚待进一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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