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商标注册 >

人防易地建设费交契税(人防工程缴纳易地建设费的相关规定)

根据《财政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0〕58号)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即:本市民防工程建设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缴费人进入【非税收入通用申报】模块,选择按次申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点击进入申报。


第二步:完成申报


点击申报后,系统自动跳转申报结果查询界面,再次核对征收信息无误后,点击“缴款”。


第三步:费款缴纳


第四步:开具证明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