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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为公司开账户避税违法吗(开公司不开对公账户算不算偷税漏税)

私人账户被查,被判定偷税行为,有用个人收款避税的需小心



前段时间,杭州市税务局稽查了一起利用个人账户、支付宝隐匿收入的企业。让我们一起来分析分析。


首先该公司通过法人的个人账户与支付宝走私账帮企业取得收入121余万,该收入为账外收入,未申报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同时该公司18年入账工资67万左右,实际发放工资79万左右,未代扣代缴个税,发放500元以上劳动报酬且未取得发票金额13万左右,未代扣代缴个税。


通过该系列行为,该公司补缴增值税三万左右,且18年申请减免的增值税不再享受减免,少缴的增值税和城建税罚款四万左右。一系列下来,企业的税收没有得到减少,罚款和处罚倒还增加,且享受的政策还被取消,这不是得不偿失吗。


另外还有广东的某公司利用员工的私人账户、微信、支付宝、现金等方式收取客户的款项。最后都未入公司账户,同时,该公司还外聘一名财务仅按照公司账户的少量入账来申报纳税。


通过税务稽查,该公司逃避缴纳增值税18万左右,偷税额占应纳税额的比例为98%左右。最后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各被判刑十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


通过以上案例的了解,我们知道,通过个人微信、支付宝、等私人账户来进行避税的行为是万万不可取的。该行为首先是可能被认定为虚开发票,其次由于微信转账支付,可能导致项款账面不透明,业务交易资金不清晰,所以无法作为进项抵扣,最后还有可能未能及时申报收入,导致偷税漏税行为的产生。



那么我们有什么方法合法合理的减税?


第一我们可以在税收洼地成立有限公司,(130)主体公司分包一部分业务给该有限公司,然后有限公司在当地申报纳税,(2394)然后地方会给一定比例的财政税收返还,返还力度为地方留存的40%——80%。(3021)


第三我们可以选择自然人代征,该方法能简单快捷的解决企业成本票缺失的问题,税率在1.4%左右。当天办理当天就能出票。


以上方法都能很直白的解决税负问题,同时他们都无需法人实际到场,不需要企业实体入驻就可以享受政策,这就是现在很流行的总部经济招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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