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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企业会计准则附注(2020年企业会计准则附注怎么填)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ST科陆 公告编号:2021030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为232名,注册会计师为1,647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为821名。


2019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总收入199,035.34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万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2.97亿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319家,主要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行业,其中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止2019年度年末的职业风险基金为266.73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7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不涉及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4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朝铖,2010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10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9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郑涵,2019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4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3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曙晖,1996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0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08年8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200万元,2021年度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具体审计范围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在提供审计服务期间,遵守职业操守、勤勉尽职,坚持以客观、公正、公允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业务约定书》中约定的责任与义务,顺利完成了审计工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进行审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公正、独立的履行审计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约定的责任与义务。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0年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细致严谨,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ST科陆 公告编号:2021028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2021年度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为满足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确保公司持续发展,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2021年度,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的授信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7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1年1月22日、2021年2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为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2021年度,公司控股孙公司苏州科陆东自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科陆”)、广东省顺德开关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德开关”)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9,3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具体详见下表:


注:广东省顺德开关厂有限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其中:敞口额人民币2,000万元由公司、包悦、高衍及上海东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以上授信额度自苏州科陆、顺德开关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之日起计算。授信额度申请最终以上述银行实际审批情况为准,综合授信额度总额内的其他借款事项、借款时间、金额和用途将依实际需要进行确定。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苏州科陆、顺德开关经营层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


公司与上述银行无关联关系,上述银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ST科陆 公告编号:2021018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以能源的发、配、用、储产品业务为核心,集自主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为一体的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综合能源服务商,在报告期内主要从事智能电网、新能源及综合能源服务三大业务。


1、智能电网业务


智能电网板块业务是公司的核心基础,核心技术是高精度量测技术、电力系统保护控制技术和—二次融合技术,是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的主流供应商,为智能电网建设提供产品服务和系统解决方案。主要包括标准仪器仪表、智能电表和智能配电网一二次产品和设备。


A、标准仪器仪表。包括高精度交直流电力测量、计量检定用标准仪表和标准源,主要用于电网各级计量院和自动化检表线,为智能电表和电动汽车充电桩提供检定服务;


B、智能电表。为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和海外智能电网建设用各种标准的智能电表、用电信息采集装置,提供AMI解决方案。


C、智能配电网一二次设备。为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智能配电网建设提供一二次融合柱上开关、一二次融合环网箱、智能配电终端、故障指示器、柱上开关、环网箱、配电变压器和高低压配电柜。


公司紧跟国网和南网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开展产品研发,基于分布式边缘计算、物联网技术、操作系统、容器技术等,以及“硬件平台化、业务APP化”设计理念实现电网“数据全采集、状态全感知、业务全穿透”,为国网和南网公司提供智能产品及业务系统解决方案。


2、新能源业务


新能源业务是公司目前大力拓展的业务,主要包括储能业务、新能源汽车充电及运营业务。


(1)储能业务


公司储能主要业务包括6大应用场景:火电厂联合调频、新能源配套储能、电网侧调峰、用户侧填谷套利、无电地区微电网、动力电池梯次利用。


公司储能主要产品包括能量型储能系统、功率型储能系统、室内型储能系统、室外分布式储能系统、移动储能系统、5G通讯基站后备电源、储能双向变流器、光储一体变流器、中压变流系统、BMS电池管理系统、EMS能量管理系统及定制型储能系统。


(2)新能源汽车充电及运营业务


新能源汽车充电及运营业务涵盖全系列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自主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可以提供基于公交场站、的士码头、物流园区、商业地产等全场景下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站的综合解决方案。包括:


A、集中场站式公共充电解决方案


B、住宅区及商业区充电解决方案


C、分布式充电公共充电解决方案


同时,公司基于云架构构建的充电运营平台,通过自主研发充电云平台,向上对接政府监管平台、横向完成互联互通操作,向下兼容停车,广告媒体等应用场景,完善的C端和B端应用为新能源汽车企业生产商、新能源汽车经销商、充电运营企业、新能源汽车运营商、新能源汽车个人用户等提供智能高效的运营管理服务。


3、综合能源服务


通过综合能源(电、冷、热、气)为客户提供综合服务(节能、储能、多能互补、能源保障、能源增值等)。主要是以电网为依托,以电力供应为基础,面向用户电、冷、热、气等差异化的能源需求,依靠区域配电网、供热(冷)网和天然气网,采用现代科技及互联网技术,为用户提供能源供给,节能和能效监测,涵盖设计、施工、设备供应、设备运维和工程服务及能源信息化增值等服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参照披露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出具了《关于下调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和“17科陆01”信用等级的公告》,决定将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由AA下调为AA-,评级展望维持为负面,将“17科陆01”信用等级由AA下调为AA-。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出具了《关于下调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的公告》,决定将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由AA下调为AA-,评级展望维持为负面,将“19科陆01”信用等级维持为AAA。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出具了《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0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19科陆01”、“20科陆01”信用等级均维持为AAA,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为AA-,评级展望维持为负面。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面对疫情冲击及国内外经营环境变化,公司聚焦智能电网、新能源领域主业,积极开拓综合能源服务业务,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驱动,积极开拓市场,优化内部管理,提质增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2020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333,728.89万元,同比增长4.4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533.40万元,同比增长107.8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1,976.51万元,同比增长82.05%。


报告期主要工作回顾:


1、精研市场、深耕主营业务,推动公司做大做强


(1)智能电网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国家电网“三型两网”建设和南方电网“数字电网”转型,聚焦电网公司在配网侧、用户侧领域产品及解决方案的需求,利用“云大物移智链”新一代技术,配合电网公司完善数字电网基础设施升级、提高全息感知泛在物联能力为主线,大力拓展数字电网场景下的智能配用电新产品及相关解决方案。


2020年,国网智能电表和用电信息采集产品集中招标需求持续增长,公司在国网2020年进行的两次电能表及用电信息采集设备招标中,合计中标金额约3.64亿元;在南网公司2020年进行的两次电能表和用电信息采集类产品框架招标中,合计中标金额约1.96亿元,较2019年有较大提升。


在国家电网及南方电网新一代智能电表及用电信息采集智能终端方面,公司积极交流并深入参与电网公司的标准制订,同时进行了大量前瞻性研发及技术储备,在“多芯模组”化技术基于全新的物联网架构、自主研发的边缘计算系统、稳定可靠的高速双向通信、非介入式负荷辨识等领域具备了先进的自主核心技术。在新一代智能融合终端方面,公司基于“国网芯”和“南网芯”开发了模块化、标准化、高安全性、功能可扩展的各个环节的产品并提供了智能配用电物联网整体解决方案,自主创新开发了动态拓扑识别、用电安全管理、线损精益化管理、电能质量优化治理、有序充电管理等APP的高级应用,获得电科院等相关权威部门的认证。


在智能配电领域,公司深度参与国网、南网的一二次融合及深度融合的标准制定,参与一二次融合环网箱等产品的标准化制定,紧跟电网公司重点工作及技术路线,研发新一代深度融合及标准配电自动化终端及一二次融合智能配电产品,打造创新的智能配用电整体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推出了包含智能网关、低压回路测控终端、智能断路器在内的全体系全覆盖的智能台区解决方案及产品,实现了对各级低压开关、智能电表、无功补偿、配电站房环境监控等各类低压设备的全景感知与智能管控,支撑精确到户的低压故障研判抢修等场景应用。公司首次中标湖南电网公司物联网感知终端、南方电网基于智能配用电V3.0的低压回路测控终端等新产品,中标江苏电力公司第三批协议库存融合终端。公司在2020年国网配网设备协议库存招标中,中标四川、湖南、内蒙等省公司配网协议库存的一二次融合设备,连续三年中标广东电网公司自动化成套柜框架招标,中标贵州电网公司2020-2021年柱上断路器自动化成套设备。


此外,公司致力于打造高精度的智能检测设备,在多个领域保持国内领先。公司开发出国内第一台0.02级高精度交流标准表,在直流领域的0.01级标准表和0.01级直流检定装置一直处在国内最高等级,单、三相谐波标准表的部分测试指标已经达到0.01级,是国内较为先进的产品;在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各省公司基于IR46新一代电能计量检定技术升级改造过程中,公司综合实力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在充电桩检测领域,公司于2011年推出国内第一台充电桩检测装置后,一直保持着技术领先。报告期内,公司陆续推出充电桩检定系统、谐波标准表、谐波功率源、多芯表检测装置、能源控制器检测装置、融合终端检测装置、端子排测温装置等系列新产品,得到客户广泛认可。


海外市场方面,尽管报告期内海外新冠疫情较严重,公司也积极应对,尤其在疫情初期采用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与客户紧密互动,化被动为主动。疫情逐渐明朗后,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开展以渠道为中心,行业攻坚的销售策略,深入一线,抓住积压需求释放的机会,积极获取关键市场订单,克服疫情影响。


(2)储能业务


公司自2009年涉足储能领域,是国内最早进入储能行业的企业之一,行业经验丰富,已布局和运营多个标杆项目。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国内外储能领域的应用,持续加强技术研发、成本管控和品牌服务价值,实现了从产品销售、项目建设向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的转变,运行项目放电量已累计超过100GWh,继续保持在储能行业的先发优势。公司目前是国内火电联合调频运营收益最高的集成商和运营商,其中,公司投资运营的海丰30MW储能辅助调频项目荣获国家能源局首批科技创新(储能)试点示范项目、2020年度中国储能产业最佳示范项目奖。


报告期内,公司在海外储能市场持续发力,稳固并加强美洲、欧洲及非洲市场的布局,累计签单逾150MWh。其中,储能系统全年在美国出货量约100MWh。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储能业务已涉及北美洲、非洲、南美洲、亚洲及大洋洲。


(3)新能源汽车充电及运营业务


2020年,公司结合地产行业停车场配套充电桩的需求特点,研发出低成本、高智能,且具备负荷可控特点的充电桩产品,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持续进入全国及地方知名品牌开发商战略采购供应商名录,其中,万科集采项目先后在贵州、广东、湖北等省份落地,并逐渐拓展至全国。报告期内,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持续高质量发展,公司在公交行业累计合作客户超过100家。公司成功中标广东交投高速路服务区项目,为2021年其它高速路市场的业务拓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受益于新能源乘用车在第二季度的强劲增长,公司配套的随车桩业绩也有大幅增长,其中,小鹏汽车单一客户累计签单数量近万台。电网市场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在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0-2022年交流充电桩、直流充电机等电动汽车充电装置框架招标采购中,中标5200万元,并先后与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河南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合作,为后续开拓电网业务打下了良好基础。截至2020年12月末,公司充电云平台接入量总桩数位居全国第7位,总功率位居全国第5位,充电量位居全国第3位,在实现接入规模稳步增长的同时,始终保持了较高的单桩使用率。


(4)综合能源服务业务


公司依托在智能电网和新能源产业链方面的优势,整合能效诊断、节能改造、用能监测、分布式新能源发电、冷热电三联供、储能、云平台、变配电自动化等产品和技术,积极开展综合能源服务业务,从供能、配电、储能、用能到运维,从前端咨询到方案整合,提供全生命周期产品及服务一揽子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突破了“5G 智慧城市多功能智慧杆”智能电源环境关键技术,推出了集智慧杆直流供电、法定电能计量计费、充电桩、储能、能效管理于一体的系统解决方案,把公司的技术优势快速转化成产品优势,解决行业发展的技术痛点。公司采用咨询 PC模式,从10kV高压电极锅炉、蓄热水罐及配套供热管网工程到110KV变电站内设备到配电网网络设备,为兰州新区现代农业示范园项目提供源端咨询、负荷测算、电力能源建设咨询、暖通设备锅炉及其附属设备和系统的安装、调试与运维等一站式交钥匙工程。依托公司自主研发的智慧运维管理平台,可实现电力监控、设备健康管理、移动管理、能效管理的一体管控,为用户提供增值服务。


2、开展精细化管理,优化组织架构与绩效管理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深入开展精细化运营管理,对各项费用支出进行有效管控,期间费用同比下降;通过工艺改进、技术革新等方式提升质量、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从提升组织能力、加强基础能力建设等方面推进公司组织结构的优化,建立以公司战略为牵引、以关键业绩为导向的绩效管理体系,强调干部“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担当,激发公司发展内生动力。


3、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强化风险防控意识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及管理制度体系,加强风险排查;对子公司印鉴管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子公司财务监管和印鉴管理;制定和优化内控流程,强化内部审计监督职能,持续完善公司内控体系。此外,公司积极组织董监高及中高层管理人员参加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提高有关人员的风险意识及履职能力。


4、加大对非主业资产、风险资产的处置力度,推动资产盘活变现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龙岗工业园资产及成都科陆洲股权转让的交割,推动剩余光伏电站项目处置相关工作,加速资产变现及资金回笼,将资源投入到核心业务中。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2020年度报告第十二节附注五。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元


注: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因此所披露的小计和合计无法根据上表中呈列的数字重新计算得出。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注:公司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收入准则,将原销售费用中运输费计入营业成本,该运输费是公司为履行合同,在商品控制权转移之前发生的与实现销售相关的履约成本。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5户,减少19户,其中:


1、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2、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2020年度报告第十二节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饶陆华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ST科陆 公告编号:2021016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6日以传真、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在公司行政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饶陆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和“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盛宝军先生、张文女士、丘运良先生及原独立董事丁海芳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2021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做出了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于2021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18)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003441号)的审计结果编制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3,728.8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44%;实现营业利润26,014.1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0.9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533.4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7.80%;基本每股收益为0.1316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06%。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927,917.9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43,225.5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811.26万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003441号)确认,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7,744,203.6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51,427,452.09元,可供母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63,683,248.48元。


根据《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1019)。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登于2021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确定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所有董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确定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2020年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饶陆华先生、王道海先生、蔡赟东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1年4月)详见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做出了保证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27)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21年度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追加2021年度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对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的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情况核查,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具体审计范围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事宜将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并公告通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ST科陆 公告编号:2021017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在公司行政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其中,监事严冬先生因有出差安排,授权委托监事会主席郭鸿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刊登于2021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全体监事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做出了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基本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组织架构和内部控制措施对企业管理全过程和各环节的控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能够有效防控风险,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健康稳定运行,保证企业经营目标的达成。董事会出具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确定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所有监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确定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是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全体监事对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做出了保证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0年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细致严谨,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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