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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采购办(新疆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官网)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自治区财政厅通过推进“互联网 政府采购”行动,强化采购当事人主体责任,切实推进自治区财政“放管服”改革。


  一、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激发政府采购市场活力


  二、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严格履行财政监督管理职责


  三、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支持实现国家宏观调控目标


  四、四项措施,助力下一步放管服改革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为改革提供制度保障。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修订《政府采购法》为契机,全面梳理研究完善政府采购改革相关配套制度,通过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二是不断提高政府采购监管能力建设,健全完善采购监管机制。强化财政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的执行,持续加大对全区各级采购监管部门的政策和案例学习研究,加强培训和交流,不断提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政策理论水平和法律法规的运用能力。三是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建立采购人负责机制。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制度,指导采购人建立采购需求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制定采购需求,确保实现物有所值的采购目标。四是持续推进“互联网 政府采购”行动,实现政府采购管理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全面推进全区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的电子化采购,实现政府采购操作留痕可追溯、过程透明全公开,不断提高财政政府采购监管能力,打造“阳光采购”,提升政府采购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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