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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随军家属安置政策(2020年北京随军家属安置政策)


11月23日,北京“2017年驻京部队随军家属专场招聘会”在陆军战友体育馆举办。北京友谊医院、人大附中、中石油等492家在京知名企事业单位提供招聘岗位近4000个。这也是北京史上最大规模的随军家属专场招聘会


参加此次招聘会的用人单位涵盖了医疗卫生、大中专院校、金融保险、文化艺术、交通运输、商业地产、电子信息、节能环保、装备制造等各产业和各领域。招聘单位中包括北京控股集团、人大附中、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友谊医院、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等国有重点企事业单位,也有微软中国、启明星辰、乐普医疗、碧水源、北大方正、神州数码等知名外企和民企,还有中石油、中电建等中央在京企业。


招聘会前,军地双方前期对有就业需求的随军家属摸底。至2018年底前,拟随军进京安置并有就业需求的家属共1053人,其中博士研究生约占2%;硕士研究生占23%;本科占53%;大专及以下占22%。市人社局结合随军家属的基本情况,面向市教委、市卫计委、北汽集团、北京银行等企事业单位,征集以本科学历为主、兼顾专科的岗位。


另据北京市人社局介绍,今年全市开展“2017年随军家属就业服务月活动”,共举办59场随军家属专场招聘会,提供就业岗位5370个,成功定向安置380名随军家属,另有1629名随军家属与用人单位达成初步就业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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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助力随军家属就业工程”试点全面启动


  • 明晰军地部门责任分工(建立军地联席会议、情况通报和联合审核三项工作机制);


  • 拿出指标对随军家属实施定向招聘;


  • 对烈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战时荣立个人二等功、平时荣立一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随军家属实行保障安置;


  • 外地户口符合随军进京条件也可参加公开和定向招聘;


  • 创新解决自由职业和灵活就业随军家属档案存放难等问题;


  • 当年未完成的进京安置指标可顺延办理,带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详情:北京市“助力随军家属就业工程”试点全面启动


相关链接:涉及随军家属的福利、政策



医疗


随军家属和临时来队家属看病


根据《军人及家属医疗费用管理规定》([2004]后字第8号),军人及其家属可到规定的医疗体系医院就医,符合规定条件的军人家属享受优惠医疗。享受优惠医疗的军人家属,由团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会同军务、干部、财务部门审核确认,卫生部门负责办理优惠医疗证件。本人不愿意办理优惠医疗或者居住地附近无军队医疗机构的,按照有关规定发给医疗补助费。


享受优惠医疗的军人家属,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按照当地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价格计费,免收挂号费、床位费以及取暖费、降温费、保洁费,门诊费由个人负担20%,住院费由个人负担10%。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经接诊医疗机构审核后,其个人负担的费用可以视情减免。


临时来队的“双无”军人家属,在规定的探亲期间患急症,凭团级以上单位军务、干部和卫生部门证明,在军人体系医疗机构就医,享受优惠医疗。


大病医疗统筹补助


根据《军人及其家属医疗费用管理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及优惠医疗家属大病医疗统筹补助经费管理的通知》以及《军队公务事业费标准》,大病医疗统筹补助,是对军人和享受优惠医疗的家属患大病出院后,在患者所在单位发生的后续合理医疗开支。


大病患者所需的合理用药及治疗,由所在单位医疗机构负责保障。大病统筹补助经费是按大病病种例数和大病病种补助定额计算的单位补助经费,由患者所在单位与计领的其他医疗费捆在一起统筹使用。军人和享受优惠医疗的家属,大病实行免费治疗,在合理医疗范围内个人不需负担费用。


大病医疗统筹补助政策的出台,主要针对这样几种情况:


一是患大病经过军队医院初期治疗后,需要长期从地方医疗机构购买药物持续治疗所产生的费用;


二是突患大病急症,就近到地方医院抢救治疗所产生的费用;


三是大病病种特殊,从治疗效果考虑,需要转诊到地方专科医院治疗所产生的费用等情况。


特殊诊疗项目免费医疗


根据《军人及其家属医疗费用管理规定》,军队医疗机构对军人和享受优惠医疗的军人家属实施规定范围内的特殊诊疗项目,给予免费医疗。


特殊诊疗项目包括


心脏起搏器植入、心脏瓣膜置换、冠状动脉搭桥、人工晶体置换、人工关节置换、血液(腹膜)透析、骨髓移植、肾脏移


保险



随军未就业军人配偶申请保险待遇


军人配偶经批准随军后,符合享受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待遇的,由军人及其配偶共同提出申请,经军人所在基层单位领导审查签字后,将申请和相关材料报军人所在团及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干部部门。


申请材料包括随军批准手续、居民身份证和随军落户后的户口簿、干部或者工人身份的证明材料,以及《就业失业登记证》或者以个人身份存档的证明。主要目的是准确完整地为配偶建立保险档案,提示个人防范损失,配偶或军人及时告知就业等变化情况。


详情: 士官学员和随军未就业家属,这两条政策你要知道!


就业



无工作随军家属就业优待政策


① 随军家属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② 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按照适当比例择优聘用随军家属;


③ 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按照国家有关优惠政策给予支持;


④ 驻地偏远、缺乏社会就业依托的部队,通过开办营区服务网点等形式,最大限度安置随军家属。


帮助随军家属就业优待政策



鼓励随军家属根据其特长、就业意向和社会用工需求,积极参加职业培训。对参加职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随军家属经培训并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的,发放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已有工作随军家属就业安置



① 随军前是在编在岗公务员的随军家属,按照属地管理、专业对口、就地就近原则,在编制职数范围内由接收单位结合本单位和本人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置。接收单位明确人员后,应当在6个月内办理接收手续;


② 随军前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随军家属,按照属地管理、专业对口、就地就近原则,由驻地人民政府督导各事业单位在编制内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进行定向招聘。接收单位明确人员后,应当在6个月内办理接收手续。


③ 随军前在中央和地方实行垂直管理单位工作的随军家属,是公务员的参照第①条、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参照第②条进行安置。


个体经营随军家属优待政策


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对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且安置随军家属占企业总人数60%(含60%)以上新开办的企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温馨提示


家属随军优抚安置,政策性强,有的规定也在调适中,各地有关部门也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了更利好的政策,大家还可查阅当地民政部门的官网。



整理:李露、王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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