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度
长春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授机构的通知
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吉财会函[2020]496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20年度长春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授机构申报工作,申报详情见《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材料报送:长春市财政局会计处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