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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永国税咨询电话(深圳宝安区福永税务所电话)

“请问您是王力(化名)吗?”


“是呀,您是?”


“我没有开公司呀,您是不是搞错了?”


近日发生的这段对话,让深圳市民王力大惑不解,第一反应是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人打错电话了。然而,随着接下来得知的一些信息,他知道自己并没有被错认。


“我没开公司,名下怎会有欠税企业?”


接到宝安市场监督管理局福永所打来的电话后,王力有些懵,理理思路后赶紧到宝安区国税局福永税务分局询问详情。


听完王力的问题后,宝安区国税局福永税务分局税源管理二科税收管理员文喜波说:“您的身份证是不是给过旁人?这家企业登记的信息显示,您是法定代表人。”


经过这一提示,王力一拍脑门突然想起来了:大概在4年前,表弟说想开个公司,但自己不便出面,请王力做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因为亲戚关系,王力没有多想就答应了。之后,表弟将其身份证拿走办手续,很快就还了回来。后来,表弟再没有找过王力,王力也就渐渐忘了这事。


税收管理员文喜波告诉王力,王力名下的公司是一家科技公司,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福园一路新福工业园,注册资金100万元,该公司成立没有多久就倒闭了。作为公司的实际负责人和经营者,王力的表弟自2013年第二季度起就没有再按期申报纳税,且关闭了登记电话,让税务人员始终无法联系到自己。因为存在欠税记录,且失去联系,税务机关按照规定将公司认定为“非正常户”,纳入“非正常户”管理,将其法定代表人纳入惩戒范围。于是,王力遇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为保信誉 王力接受税务机关一系列处罚


由于表弟的公司在多年前成立,又很快关门,公司的营业执照、公章和税务登记等证件已经找寻不见。如果要处理该公司有关税务事项,必须先把遗失的证件、公章补回来。这个程序非常复杂,需要登报证明证件遗失、重新办理“三证合一”,然后才能接受税务机关的处罚。


面对这一堆麻烦事,王力连连慨叹,后悔自己当时将身份证借给了表弟。


在文喜波的指导下,王力为表弟的公司补办了“三证合一”、公章等证件,于今年6月26日补缴了该公司2013年6月的欠税1800元和1297.80元滞纳金。


由于表弟的公司数年未按期申报,王力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于6月26日补申报了该公司2013年第二季度至今的纳税申报表,且按规定交纳罚款1600元。


在依法处理完一系列税务事项后,税务机关为王力表弟的公司解除了“非正常户”状态。


王力这样的事情并非个例,哪些情况会被列入“非正常户”,上了“非正常户”又有哪些补救措施呢?


哪些情况会被认定为“非正常户”?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应当派员实地检查。


对经税务机关派员实地核查,查无下落的纳税人,如有欠税且有可以强制执行的财物的,税务机关应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纳税人无可以强制执行的财物或虽有可以强制执行的财物但经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仍无法使其履行纳税义务的,方可认定为非正常户。


被认定为“非正常户”有何后果?

1.非正常户认定超过三个月的,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失效。


2.暂停税务登记证、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


3.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被列为非正常户的,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暂不办理出口退税。


4.纳税人申请解除非正常户,税务机关可以按规定对其处以罚款。


5.没有欠税且没有未收缴发票的纳税人,认定非正常户超过两年的,税务机关可以注销其税务登记证。


6.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由非正常户直接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纳税人,本评价年度直接判为D级,并承担D级纳税人后果,接受多部门联合惩戒。


7.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何解除“非正常户”?


1.纳税人提供情况说明和解除非正常状态的理由。


2.纳税人补充申报、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


3.税务机关按规定解除非正常状态。


4.税务登记证件未被宣布失效的,纳税人应当填写《解除非正常户申请审批表》,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转入正常户管理。


5.税务登记证件被宣布失效的,纳税人除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外,还需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缴回已被宣布失效的税务登记证件并由相关部门重新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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