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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办2019年16号文件实施方案(豫政办2019年50号文件)

很多基层教师呼吁取消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如果取消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按教龄长短发工资,一定会引发新的问题,因此在今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教师职称评审制度会仍然存在,教师职称制度的改革将成为必然。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改革将走向何方?如何才能让绝大多数一线教师满意呢?





部分省份已经实施的教师职称改革方案:有很大进步,但是仍不全面

教师职称评审制度从1986年实施至今已经34年,实施教师职称评审制度的目的是通过职称评审激发一线教师工作积极性,促进教师素质能力的提升。不可否认,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在一定的历史时期,起到了相当积极的作用,但是最近几年,教师职称评审制度的弊端越来越明显,部分省份已率先实施了教师职称改革。


河南等地率先实施了教师职称改革政策。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95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豫人社【2019】16号)文件相关要求,2019年教师职称晋升条件部分内容如下:





①在农村连续从教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在编在岗教师,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符合申报条件的,直接评聘中小学一级教师。


②或者在农村学校从教且教龄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在岗在编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评聘中小学高级教师。


③在农村连续从教满30年且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农村教师,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考核认定中小学一级教师。


河南省已经实施的教师职称改革方案,有很大的开创性,值得肯定,但是此职称改革政策并不全面,政策只考虑了乡村教师,关于城市教师(尤其是县城教师)没有涉及,其实一些小县城教师教师更不容易,他们晋升职称的难度系数更大。


优化晋级和自然晋升同步实施

不管是乡村教师还是城市教师,教师职称改革都适用优化晋级和自然晋升两条腿走路双轨制。


优化晋级


依照现行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并听取一线教师意见进行改革。让教学实效好,科研能力强的一线教师优先提前晋升高级职称,体现晋称制度的激励性和前瞻性。





优化晋级制度除了考虑教学成绩,最好引进学生评价和家长评价机制,尽可能减少学校行政评价机制对职称晋升的影响。优化晋级目的是让一线教学中的优秀者早日晋升为高级职称,让职称制度真正起到激励作用。


自然晋升


借鉴公务员晋升机制,采用自动晋升机制,15年教龄还没有晋升为中级职称的无需评审,可直接认定为中级职称,30年教龄没有晋升高级职称的,直接考核认定为高级职称。自然晋升职称具有机会同等性,让每位教师都能成为高级职称,机会均等,让教师中的“老黄牛”们也有机会成为高级职称教师。





教师职称评审采用优化晋级和自然晋升双轨制同步实施,既能让优秀者提前晋升高级职称,又能顾及一些不擅科研的一线教师,具有激励性和普惠性,既能培养出教科研专家,也能鼓励一线教师终生从教。你认为呢?欢迎发表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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