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要使用税控清单?
一般是货物或者服务内容较多,超过了7行,打不下时使用销货清 单,或者为了更加清晰的显示所销售的货物也可以使用税控清单。
取得汇总开具专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无法列举 所购货物及劳务和服务明细)的,需要附加盖发票专用章的,使用防伪 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
如何辨别清单真假?
开具内容较多时,货物栏里打不下了可以采用汇总开具方式,在货物 栏中显示“详见销货清单”。有些假清单造的画蛇添足,例如“材料费( 详见销货清单)”这是很典型的造假;另外虽然清单是真实的,但是与实 际供货内容不一样,也等于假清单。因为2018年1月1日以后纳税人再开 具的发票一般都带“编码简称”且开票内容必须与实际相符,也就是必须 开到最明细,明细开不下时使用销货清单。首先没有编码简称就直接显示 “材料费”和“材料款”本身就不合规,一般只有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会 出现没有编码简称的现象。
在查询增值税发票真伪时,界面上一般会出现“查看货物明细清单” 的字眼点开就可以查看到销货清单和实际供货的内容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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