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商标注册 >

税收分类编码表为空(税收分类编码不能为空是什么意思)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说的很清楚。




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




这里要按编码开票且要显示对应的编码简称。




所以自2018年1月1日起,你收到的不管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包括卷式)、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都应该是带编码简称的。




如图:













而且,不管是自开的还是代开的发票,也都应该是带编码简称的。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有些税务局代开的发票不会带编码简称?




如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按理说税务局代开的发票更要应该要求严格,那纳税人接受这种发票到底要不要呢?不要吧,又是税务局开出来的,要吧,又感觉有点标准不一。




当然,最后基本是大家都是收了,毕竟嘛,税务局开出来的(也不知道税务局税空系统是不是没升级)。




不管怎么说,政策是统一的政策,实操也应该是统一的编码简称。




这篇文章呢也解决不了这个事情,就是有读者发过来了这个疑问,所以简单说两句,大家也看看,心里有个数。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