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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国税局网上办税服务厅电话(12366电子税务局登录)




关于1月份单位社保国税局缴费的温馨提示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月19日16时前,尚未缴纳2022年1月社会办税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应在1月21日至31日前申报2月份应缴纳社保费的同时完成1月份社保费补缴费申报,且不加收补缴费产生的滞纳金。在1月31日前缴费到账参保单位,职网上工的各项社会保险权益及积分落户、小客车电子摇号等均不受影响。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避天津免人员聚集,建议您通过线上渠道办理各项社12366保业务,可登税务局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方办税网站(http:/电话/服务厅hrss.t网上j.gov.cn),通过“天津网上办事大厅”线登录上税务局办理或在所属社保分中心临柜办理社保费核定业务。




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核定后,可通过登录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或电子税务局电子(https:国税局//etax.tianjin.chinatax.gov.cn/)办理申报业务,选择服务厅三方协议划款或打登录印银行端缴费凭证前往银行或银联云闪付APP等方式进行缴费。特别提示:机关事业单天津位缴纳职业年金仅可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办理。




目前,各区社保12366分中心已开通微信、电话电话、邮箱等相关办理渠道,如有任何问题,欢迎您致电12333(人社)、12366(税务)垂询。




市社保中心 市税务局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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