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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国税发票查询真伪查询网站(天津普通发票查询真伪查询系统)

使用说明


一、本系统适用于天津市国税系统发售的发票开票信息比对查询。具体操作方法请见:查询系统《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发票开票信息比对系统使用说明》


三、查询项中带*标记的查询条件为必填项。


四、本系统提供的查询结果不作为发票真伪鉴定的法律依据。


五、若查询结果为以下内容,请持该发票原件到主查询网管税务机关进行验证鉴别。


“您所查询的发票并不存在!”


“您所查询的发票不属于天津查询市国天津家税务局认定的某某发票!”


“您所网站查询的发票信息与税务系统不一致!”


“您所查询发票的发票金额与税务系统不一致!”


“您所查询的发票信息与报税记录不一致!”


“此发票未发售给销方纳税人!国税”

查询网

“您所查询的发票开票时间超出发票使用期限!”天津


六、网站若查询结果显示为以下查询内容,普通则表示该发票是天津市国税系统发售但具体信息尚未导入到系统。请过一段时间再进行查询。


“您所查询的发票数据不完整,十日后可再查询!”


“您所查询的发票数据不完整,国税请在下个真伪征期进行查询!”


“您所查询的发票尚未抄报税,请在开票日期次月征期结束后查询!”


七、若查询结果显示为以下内容,则表示您不具备查询该发票信息的资格。


“您不是所查询发票的开具方或收受方,请由该开具方或收受方自行查询!”


八、若查询结果显发票示为“发查询系统票查询成功!”或“您所普通查询的发票信息与报税记录一真伪致!”,则表示该发票比对成功。如还有疑问请持发票原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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