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商标注册 >

财税2016年36号文全文(财税2016年36号文件差额征税)

1、在银行办理汇票贴现时取得的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具体案例:我们公司近期收到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作为货物结算款,去银行办理贴现时,银行开具了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我们可以用这张发票作进项税额抵扣吗?


回答:不允许。


根据相关规定,票据贴现属于金融服务中的贷款服务。 贷款服务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


综上,贵公司因贴现利息而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用于抵扣进项税额。


参考来源:《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附 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图1




2、国际货物运输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吗?


具体案例:我公司近期发生了一项进口货物航空运输业务,请问运输公司可以给我们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吗?


回答:不可以。


按照相关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取得相关资质的国际运输服务项目,纳税人取得相关资质的,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未取得的,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根据描述,贵司发生的进口货物航空运输应该属于国际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政策,通常是开不出专票的,且无进项可抵扣。


参考来源:财税[2016]36号文附件4第三条、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1号 第七条。


图2


3、货物入库前的损耗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具体案例:我司购买了一批货物,由于货物特性的原因,货物在仓库里挥发损耗了五吨,与供应商协商之后决定此五吨货物损耗由我司承担,请问这五吨货物损耗对应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


回答: 根据规定,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等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综上,如果这五吨货物损耗是企业的合理损耗,则进项税额可以全额抵扣。但是如果该损耗是由于在仓库内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则其损失的部分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补充说明:存货变质损失,为其计税成本扣除残值及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存货计税成本确定依据、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存货盘点表、存货保管人对于盘亏的情况说明等证据材料确认。


图3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