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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银行违规开户事件(广发银行近期出现异常交易)

7月27日消息,近日,广发基金从业人员白金违法违规进行证券投资,被依法处置,处以五万元罚款。


当事人:白金,男,1986年12月出生,住址:广东省广州市。


依据2012年12月28日修订并于2013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白金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白金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1年7月白金入职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基金),成为证券投资基金从业人员。在广发基金任职期间,白金和其妻子雷某共同控制肖某证券账户进行证券投资,但未按规定将其借用肖某证券账户进行证券投资的行为向广发基金申报。


上述违法事实,有肖某证券账户交易资料、银行账户资料、情况说明、当事人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当事人未按规定申报的行为违反了《基金法》第十八条第一款“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其本人、配偶、利害关系人进行证券投资,应当事先向基金管理人申报,并不得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发生利益冲突”的规定,构成了《基金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基金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以五万元罚款。


重庆证监局


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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