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龙川派出所副所长罗星阳,在城区一家银行网点调取案件流水。等待过程中,罗星阳发现隔壁柜台上一个年轻人不断催促工作人员快点办理银行卡销户,而当工作人员按照流程询问销户原因时,年轻人却支支吾吾,只说自己要赶时间,要求工作人员快点操作。
经过侦查发现,2022年年初,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王某某的召集下,明知自己提供的三张银行卡用于网络犯罪活动,仍协助王某某将进行网络犯罪活动获得的钱财转入指定账号,转账金额高达三百多万元,李某某获利四千余元。李某某的行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目前已被取保候审。
警方提醒,向违法犯罪分子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卡)的行为,涉嫌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妨碍信用卡管理罪等,都将依法受到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