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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开户银行办理汇兑业务(委托开户银行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

上海市档案馆 彭晓亮


金城银行总经理周作民


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经理陈穆


《中国人民银行沪行成立》,《银行周报》第33卷第22-23期,1949年6月6日出版


《沪人民银行委托五银行代理汇兑业务》


周作民致张铁生函稿


周作民致张铁生函稿


南汉宸


胡景澐


陈穆(1910-1996)是江苏南京人,毕业于中央大学,曾任华中银行行长、北海银行行长,时任人民银行华东区行行长兼上海分行行长。曾凌时任人民银行总行设计计划处处长、中国金融学会秘书长。指派京沪两大金融干将担任金城银行董事,可见人民银行是经过一番深思熟虑的。14日,周作民在接到南汉宸和胡景澐复函后,当即召集金城银行董事会议,作出陈穆、曾凌任常务董事的决议,他本人则正式当选董事长,并迅即于翌日以董事会名义致函金城银行总行告知结果。(上海市档案馆藏金城银行档案,档号Q264-1-250)


董京字第元号


迳启者。兹承人民银行总行指派陈穆、曾凌两先生为本行董事,并经本会于八月十四日议决,何淬廉先生因早出国,曾函请辞,又曹董事当然退职,又钱董事长曾函请辞常董职,王董事轶陶亦请辞常董职,公推陈董事穆、曾董事凌为常务董事。相应节略案由备函奉达,即希查洽并转所属行处为荷。


此致


总行


金城银行董事会启


一九五〇、八、十五


原本打算请人民银行派常务董事和董事各一人,在接到答复后,却将陈、曾二人皆任为常务董事,颇能看出周作民与金城银行决策层争取早日公私合营的决心。


早在回归大陆之前的1949年冬1950年春,周作民就表达出对新中国金融事业和金城银行前景所抱的热切期盼,正如他在1950年8月28日董事会发言时回顾的:“以全国解放,人民政府对于经济金融有主义、有政策,同人向从事金融企业,值此新时代,宜如何集合力量,配合政府政策,为人民服务”,并与张嘉璈、卢作孚起草了详细的实施办法,“旨在遵守法令,配合政策,于人民银行领导之下,集合人力、资力,协助生产,繁荣经济”,还表示“将来政府认为适当阶段,事业悉应贡献国家”。(1950年8月28日金城银行董事会在京议事录,《金城银行史料》,第963页)1951年2月10日,周作民在题为《为改造本行争取基本好转而奋斗——春节告全行同仁书》中表达地更为明确:“只有改造自己,强化自己,使自己够得上编入新民主主义作为一个成员,才是唯一的道路。……赶快向人民银行看齐,应是要紧的步骤。必须在精神上实践上向人民银行看齐,确立为人民服务的基本观点。”(1951年2月10日《为改造本行争取基本好转而奋斗——春节告全行同仁书》,见《周作民日记书信集》,文字版第269页)


周作民与金城银行决策管理层在1949年上海解放后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审时度势,顺应潮流,积极向中国人民银行靠拢,主动接受新政府和人民银行领导,争取人民银行的帮助,踊跃参加公私合营。究其初衷,一是为渡过现实的难关,致力于该行的经营好转;二则表现出银行家对新社会制度的向往和爱国襟怀,从而体现他们的价值观、责任感与社会抱负。正如周作民所指出的,在人民银行指派公股董事加入之后,“金城银行是公私合营性质的企业,纵使公营的成份还比较低微,但资本的运用应是彻底社会性的,其运用的利益自属人民全体。”(1951年2月10日《为改造本行争取基本好转而奋斗——春节告全行同仁书》,见《周作民日记书信集》,文字版第269页)而从作为国家银行的人民银行角度而言,新中国建立伊始,百废待兴,需要立足大局,为建立稳定有序的新金融制度,从而对私营银钱业进行严格管理和有效疏导,发挥其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积极作用,为社会生产服务,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增强国力,服务人民,是其终极目标。正如南汉宸在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二周年纪念会上强调的:“应团结私营金融业全体从业人员,共同为配合完成巩固国防,稳定市场,重点建设的任务而努力”。(《南行长在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二周年纪念会上的报告》,《中国金融》1950年第3期)因此,两者之间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是相辅相成的,也是特定阶段国家银行与私营银行关系的一个缩影。


校对:栾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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