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办法】巩固雨污分流治理成效
厦门将污水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通过排水管网溯源排查、正本清源、排水管理进小区的雨污分流“三步走”治理方式,全链条系统化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厦门排水系统建设与管理工作取得了重大发展。
但是,这些工作推进也碰到了一些难点。例如,排水设施建设年代久远,管道档案资料缺失,错接漏接、破损严重;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涉及众多小区和村庄,办理手续难度极大;许多建筑小区实行排水许可管理的规定存在不足,导致了大量雨污混接现象。
为解决排水管理“最后一公里”问题,厦门在2021年开展了排水管理进小区试点工作,将专业排水运维企业引入小区,从源头上加强对排水设施的管理,做到雨污“源头分流走,过程不混流、设施有人建、建后有人管”,试点取得了良好成效。
《办法》对这些管理措施进行了细化和补充,明确了各类排水设施的运行维护单位,确保设施建后“有人管”,也明确了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依法委托的排水设施运行维护单位的工作职责,确保设施建后“管得好”。
【加强管理】推动源头杜绝雨污混流
此外,《办法》加强排水许可管理。明确了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直接或者间接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设置和维护预处理设施,并申领排水许可证,对排水许可证申领、变更以及排水许可相关信息的共享做了规定。简单地说,就是要求从事餐饮、美发、洗车等几类重要排水户要设置和维护预处理设施,要申领排水许可证,从源头杜绝雨污混流。
《办法》还明确了排水查处的主体和具体内容。配套建设的排水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即投入使用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排水户未按照规范维护预处理设施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城管执法部门注重源头治理。2021年以来,市、区城管部门共查处违法排水案件457起,均依法责令整改,并对37起逾期未整改的处以罚款12.495万元。
【相关链接】今年将建138个污水处理设施项目
两年多来,厦门新扩建污水处理厂16座(其中已经通水10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88万吨/日,全市大型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从91万吨提高至179万吨。2020年至2021年,新改扩建污水管网286公里,排查排水管网长度约2.2万公里,完成排水管网正本清源改造100.05平方公里,两年全市累计投入资金112.69亿元。
2022年全市计划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共138个,其中,市级项目共49个,区级项目共89个。
【亮点】
●加强排水许可管理
●明确设施运维单位和职责要求
●明确违法行为处罚标准
●引入专业排水设施运维企业
●巩固提升雨污分流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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