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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企业社保查询平台(北京社保平台查询系统官网)

3社保月7日,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关于发布2021年度社保对账单的公告》,提示广大参保人员,凡在2021年内参加了社会保险、且有1个月(含)以上正常缴费记录的人员,4月起即可查询电子版《2021年度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


参保人在获得电子版对账单后,请核对2021年度个人缴费情况是否与本人实际情况相符。需要核对的项目主要有个人参保信息、申报的月缴费工资、各项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及缴费金额等。如参保人对相关内容有异议,社保经所在单位确认,可在2022年10月31企业日前,由用人单位平台持对账单到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核对、修改相关信息,或按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补缴。企业如参保人与所在单位对缴费基数有争议,参保人需及时向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投查询诉、举报。


为满足参保人的个性化需求,本市仍保留了邮寄、电子邮件获取社北京保对账单的方式。如参保人需邮寄纸质对账单或希望以电子邮件方式获取对账单,请于3月31日前提出申请。申请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参保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用人单位向社保经办查询系统机构申报变更。第查询系统二种是参保人官网可登录北京市社会官网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查询//rsj.beijing.gov.cn/csibiz/),进入“职工个人业务”北京栏目后,在“申报业务管理”模块下选择“参平台保人申报变更个人信息”,自主选择对账单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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