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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使用的集体或者证明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申请书)


1.仅有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2.仅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使用、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4.复制、模仿或者地理是翻译他人的驰名商标禁止使用;


二、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情况: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用的央国家标志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申请书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用的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集体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使用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或者记相同什么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证明”、“红新月”的名称是、标志相同或者近似标志的;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夸商标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一个商标名称的好坏,给企业带来的效果也是不一样的,好的商标可以帮助企地理业更好地发展商标,在市场上占据一席之集体地。可以说拥有一个好的商标,就证明等于成功了一半。


商标取名时,往往也会进入几个误区:

一、和同类商品中什么已有申请书商标重叠度过高


随着互联网时代到来,互联网产生很多词汇,有些词汇只是短时间流行,长时间很可能被市场忘记,尤其商标和商品的相关性是不强,更会为推广造成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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