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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增加劳务外包经营范围吗(劳务外包服务公司的营业范围怎么确定)

劳务外包作为一种经营模式,发包方与劳务外包人员之间不建立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调吗整,不用承担用工风险,受到越来越多企业的青睐,但由于实务中对外包的服务公司用工管理、结算方式增加的不规范,企业反而面临用工法律风险。企业如何规避风险?跟小邦一起来看看吧~



(二)劳务范围外包的法律关系

在劳务外包中存在双重的法律关系。


发包方与承营业包方之间是承揽合同关系,属于民事合同关系,受民法的规制;公司


承包方与劳务外包人员之间是劳动怎么关系外包或其他雇佣关系,一的般受劳动法的规制;


发包方与劳务增加外包人员之间则无直接的法律关系。


(三)劳务外包的法律特征

  1. 劳务外包对“事”不对“人”,即对标具体的营业服务内容,而非某个岗位的服务人员。举个例子,在劳务外包合同中,服务范围可以约定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保洁、安保、装卸、物流等服务,但不可以约定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可以保洁员、安保员、装卸工、快递员等岗位的员工。
  2. 发包方不参与的劳务外确定包人员的用工管经营范围理。在实施劳务外包过程中,发包方不直接参与对劳务外包人员的实际用工管理,除基于安全生产等特殊情形外,发包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亦不怎么适用于劳务外包人员。承包方使用的劳务外包人员的人数、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考勤休假、绩效考核及纪律处分等均由承包劳务方自行安排。
  3. 发包方与承包方建立吗劳务外包服务关系,发包方仅需按照合同范围的约定向承包方支付服务费,劳务外包人员的用工成本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发包方不负责薪酬的支付、社保的缴纳。劳务外包人员的薪酬、社保、经济补偿由承包劳务方负责支付缴纳,发包方不参与决定或干预劳务外包人员的薪酬数额、支付周期、社保基数等。



4、外包服务费结算的依据确定是“工作成果”而非“用工人数”。劳务外包关系中,发包方购买的是承包方产出的“工作成果”,区别于劳务派遣中的“用工人数外包”。在结算劳务外包费用时,按照承包方是否按照要求的时间、数服务公司量、品质提供合格的工作成果作为结算依据,而承经营范围包方在工作中使用了多少人员则不在双方结算的考量因素之内。


假如发包方与承包方就劳务外包费用的结算方式以“用工人数”的人力成本而非工作成果的数量和质量作为结算依据,则与劳务外包的特征不符进而存在被认定为劳务派遣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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