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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审计工作推进流程(开展村居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是村级审计工作机制不完善,法规制度不健全。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流程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对审计对象作了进一步明确,但对村级经济责任审计尚未出台统一的法律法规,各地开展村级经济责任审计主要依据自定的制度和办法,难以全面有效地指导实践。


三是审计队伍不稳定,审计资源难以满的足审计需求。按照要求乡镇需成立完整的基层专职审计机构(审计办或审计所),配备专职审计人员,设定固定办公场所。而实际情况是,推进受人发现员编制和工作任务影响,镇街审计办人员多为兼职,且更换调整频繁,人员经常流动,造成审计人员思想不稳、能力不足,工作积极性审计不高。乡镇所辖社区、村较多,从目前审计任务看,每个审计组一年要审二、三十个村,审计质量难以保证,现有的审计力量难以满足当前审计需求。审计资源与任务的矛盾突出,影响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审计质量的提升。


四是审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现代化问题审计能力开展水平不高。乡镇审计人员中财经专业人员少,缺乏既懂经济又懂审计业审计务的人员,对审计工作流程、定性处理依据不够熟悉,查账方式简单创新性不足,与审计发展需求存有差距。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基层工作很重要,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发现村(社区审计工作)是行政权力延伸的最后层级,也是政务服务的最前沿。村居经济责任审计要逐步走向常态化、制度化,实现审计全面监督的“的最后一流程公里”。为此笔者提审计工作出以下建议:


一是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村居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应出台相关规定,健全涉及村级经济活动、行为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对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主体进一步明确,细化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确保对村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有法可循。应建立健全一套与村居管理体制、管理特点、决策程序相配套开展的和科学村居有效的操作规程,制定完善审计结问题论定性依据,确保村级推进经济违规事项处理处罚有居可依。


三是整合审计资源,提升村审队伍综合素质。各地要结合实际,整合村居审计资源,进一步创新审计方式方法,探索村账直审、对资金业务量大项目多的村居引入第三方机构、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逐步构建起以国家审计为主导、以乡镇内部审计为基础、以社会审计为补充的完善的村级审计监督体系。上级审计机关加强对村居审计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定期组织审计人员进行村居专业化培训,不断提升人员的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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