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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普通合伙和有限公司(普通合伙公司)

有限公司


在特殊的普通合普通伙企业中有限公司,当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公司动中银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时,应当承担无和限特殊责任和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特殊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合伙伙人在执行公司活动中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普通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其他债务,仍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合伙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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