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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补偿(征地15年一次性补缴)

安置征地房,是政府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有些安置房可能面临再次拆迁的情补偿况。那么,安置征地房拆迁有赔偿吗?





安置房拆迁有赔偿吗?主要分两种情况来讲,首先如果是第一次房屋拆迁后自己获得的安置房,房屋产权是属于被安置人个人的,现在又面临拆迁,可按正常的房屋拆迁补偿。例如,位于国有土地上的安置房二次拆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15年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安置房拆迁有赔偿吗?第二种情况,自己不是安置人员去购买的安置房,现在面临拆迁,这就涉及补缴到安置房能否买卖的问题。安置房买卖分为两类,一种有房产证,可自由上市;另一种安置房属个人所有,但限期内不得上市,满足期一次性限后方可办理房产证进行买卖。



具有完全产权的拆迁安置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一次性,是可以上市交易的,交易后再次面临拆迁可按正常的房屋拆迁补偿。





安置房在没有取得完全产权的情况15年下,对外出售是不合法的。如果安安置置房没有产权证,或者在一定期限内限制交易,或者是小产权房,购买的安置房拆迁补偿款很可能会由原房安置主所得,购买人可根据合同约定,向原房主索赔。



实践当中,安置房买卖问题比较复杂,会涉及到房屋过户交易等问题补缴,如果遇到安置房购买,需谨慎签订合同或合同内提前约定拆迁补偿款的归补偿属,避免后期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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