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海外移民投资 >

审计报告者利润分配意见怎么写(利润分配科目为什么不用做审计底稿)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2-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4.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06,029,089.66元;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7,420,694.85元。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2,030,0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8,120,320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6.6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同时兼顾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及股东回报的合理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及维护股东利益;


2、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关利润分配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兼顾了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没有实质性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2-007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分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 9,697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立信2021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1.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57亿元。


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利润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一芳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谢嘉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斌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2021年度立信对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60万元,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合计80万元。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立信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在以往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独立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客观、公正。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续聘该所可以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因此,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告者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怎么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2-010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定价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2022年度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与上海汉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写简称“上海汉枫”或“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金额2,800.00万元。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底稿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相关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分配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制定的《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属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经营往来,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意见如下:公司预计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基于日常经营业务往来需要,遵循了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以市场同类交易标的价格为依据,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子公司)预计2022年度与关联方上海汉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向关联方购销产品、提供及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以上数据为含税价格;2、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2021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3、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授权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议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止;4、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总额度可以在不同交易类别间调剂。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汉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谢森


注册资本:639.3882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3月28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祖冲之路1500号17幢


主要股东:百度时代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谢森等


主营业务:从事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制造、通信终端设备制造(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销售,通讯产品、电线电缆、五金交电、仪器仪表、节能环保设备、建筑材料、办公设备、机电设备、电气设备、办公用品、橡塑制品、汽摩配件的销售,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1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会秘书汪星辰先生任关联方上海汉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认定其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均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上述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预计2022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上海汉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和销售原材料、商品等。关联交易价格均按照自愿、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并结合市场情况价格确定。其中,确定关联销售价格还综合考虑具体产品的规格型号指导和客户定制需求等方面因素。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上海汉枫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条款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基于一般的商业条款签订相关协议,参考同类市场可比价格定价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将与上述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但不存在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晶丰明源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2意见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活动的需求,交易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实质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晶丰明源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2-011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丰明源”或“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3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该事项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3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70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207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40万股,发行价格为56.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287.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8,512.9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774.2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0月9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65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774.24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71,020.00万元,超募资金为7,754.24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9年10月2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同日,公科目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共计人民币2,3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19年11月15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19年11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意见已使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0年9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告者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1年9月9日,公司实际使用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报告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0年10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用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同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共计人民币2,3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2020年12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的议案》,将募投项目“通用LED照明驱动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智能LED照明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场地由购置调整为租赁,同时,根据项目进度,对建设投资、实施费用等内部项目的投入金额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2021年9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7、2021年10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晶丰明源半导体有限公司、成都晶丰明源半导体有限公司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研发及工艺升级基金”的实施主体,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


同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在保证募投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需求前提下,拟使用2,3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原材料采购、市场开拓及日常经营活动等支出。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3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66%,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审计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3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以满足实际经营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及战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2、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3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3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3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了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董事会、监事会文件及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2-012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控,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


该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投保情况概述


1、投保人: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用做000万元/年(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的数额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38万元/年(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的数额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主体为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上述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同时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故同意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报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助于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有助于相关责任人合规履职,降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期间可能引致的风险或损失;有助于完利润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发展;有助于保障公司和投资者权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同意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2-013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汪星辰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汪星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一职。根据《公司法》《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召不用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邰磊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聘任财务负责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规范。本次聘任的财务负责人具备与行使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亦未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聘任邰磊先生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附件: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简历


邰磊:男,198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财报风险管理部部长。


截止本公告日,邰磊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邰磊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2-015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怎么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申江路5005弄3号9层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2年4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3-8、10-12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4-7、9-11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为什么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10、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4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申江路5005弄3号10层,公司证券管理部。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出席会议时需携底稿带证明材料原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写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科目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审计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四)参会时间: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申江路5005弄3号10层公司证券管理部


邮编:201203


电话:021-50278297


传真:021-50275095


电子邮箱:IR@bpsemi.com


联系人:汪星辰、张漪萌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请出席现场会议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2-004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2月13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2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胡黎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角度出发,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积极推进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勤勉尽责,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并保证行使职责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监督、核查的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1年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30,187.65万元,同比增长108.7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742.07万元,同比上升883.7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7,851.33万元,同比上升1993.67%。


2021年,公司共推出两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连同公司历年推出的各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年度上市公司承担股份支付费用15,623.25万元,剔除股份支付影响后,2021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802.99万元,同比增长452.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1,912.26万元,同比增长572.61%。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76,643.57万元,同比增长69.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90,695.63万元,同比增长51.47%。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为什么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以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8,120,320.00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6.63%。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1年度利润分配中现金分派金额暂按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62,030,080股计算,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2021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计算基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勤不用勉尽责、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为:内部董事薪酬根据其本人与公司所建立的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基础,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报酬,不再另行发放董事薪酬。独立董事、外部董事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收入、社保待遇等。


仅向独立董事发放薪酬,董事会根据独立董事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及市场薪酬水平确定独立董事职务薪酬为每年人民币12.00万元(税前)。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包括固定工资和绩效奖金两部分,绩效奖金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新的额度事项之日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可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


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公司将在日常经营中持续使用票据结算业务。为加强票据业务管理,防范资金风险,提高票据业务效率,公司拟在2022年度继续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票据池业务,额度可循环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三年。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每笔票据池业务发生时根据经营需要办理相关手续。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为保证公司业务正常开展,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代付、保理等。


授信额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批新的额度事项之日前可循环使用,具体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家银行签署的授信合同约定为准。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含子公司)预计2022年度将与关联方上海汉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向关联方购销产品、提供及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800.00万元(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3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6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控,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赔偿限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的责任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内部组织架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更好的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整合资源配置,明确职责划分,提升整体效能,公司对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进行了调整。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工作调整原因,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汪星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邰磊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于2022年4月7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