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海外移民投资 >

公司为避税无法证明薪资(岗位工资)





(一)为将个人收无法入岗位转化为企业经营所得


以雪梨个税案为例,其将直播带货收入转入名下注册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这部分收入即变为经营所得,按照5%-35%的五级超薪资额累进税率计税。要知道直播带货收入金额之高应该是按照35证明%的税率顶格计税了。即便如此工资,也比之前按照个人工公司资薪金所得的45%的税率低了10个百分点。





(二)虚列支出项目

工资

仅仅依靠将个人的工资薪岗位金为转化为个独企业经营所避税得的,虽然避税税率降低了10公司%,但也不可能实现将其几千万元的的工资、劳务报酬所得少缴无法纳上千万的个税,除了改变收入的薪资性质以外,还有多计费用支出,以降低其应纳税所得额。然而不合理的多计支出就属于虚列支出了,属于偷漏税行为。





(三)利用税收洼地享受低证明税率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