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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预算 审计 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关于韶山市 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预算


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1年12月28日在韶山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


韶山市审计局局长 庞宇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向第十届人大常委会报告 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21年7月21日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韶山市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市人民政府认真开展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为进一步抓好审计整改,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各责任部门认真落实整改责任,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市本级公共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方面


1. 部分单位申请预算追加资金时,申请金额无明细说明或者资料不一致,市财政审核不严谨。 市财政局 2021年追加资金时,已要求相关单位提供详细的支出明细或支出计划。


2. 结转结余资金(含财政专户资金)未按规定进行清理。 市财政局 11月出台结转结余资金清理意见,统筹收回406万元 。


(二)政策制度执行方面


1. 绩效评价工作重视不够,办法不多。 市财政局将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采购预算等内容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2021年选取5个项目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年度预算资金安排的参考依据;10月份启动我市2018绩效-2020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2. 部分惠农补贴银行账户信息不准确。 市财政局经全面清查后,已更新银行账户信息。


3. 部分惠农补贴项目未纳入“一卡通”发放。 市财政局已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民政局、市残联等单位共 22项补贴项目纳入“一卡通”发放。


4. 部分农机闲置6个月以上。 市农业农村局加强了对农机购销行为监督检查,从 2022年2月1日起对部分机具购置补贴实行“三合一”办理操作方式,购机者提出补贴申请后,待机具实现一定作业量后方可兑付补贴资金。


5. 享受农机补贴对象未提供资金往来凭据。 市农业农村局于 9月已要求经销商建立销售台账和财务账套,农机购置补贴用户申请补贴时提供购买机具的资金往来凭证。


6. 未及时清理财政专户。 市财政局已清理财政专户,并将银行存款余额转入国库。


7. 公务用车方面存在的问题。


( 1 )部分单位公务用车未在定点维修机构维修。 2021年公务用车维修已全部纳入电子卖场管理。


( 2 )部分单位未在定点租赁公司租车。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已对相关单位用车情况进行了督查管理和政策宣传,并对定点租赁公司进行了督查, 2021年租赁公司已全部纳入电子卖场管理。


(三)资产资源管理方面


资产出租收益未缴纳相关税费及应缴未缴非税收入,涉及金额 58万元。 市财政局已督促杨林乡政府等单位缴纳税费,并将出租收益缴入国库。


二、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 2020年度财政专项扶水平贫资金


1. 财政预算编制不符合扶贫资金范畴。 市财政局已按规定科目使用并编制预算。


2.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未及时下拨和使用。 市水利局已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合同要求拨付资金 18.01万元。


3. 市农业农村局拨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未明确到项目。 市农业农村局完善了项目库,并严格按照项目库建设要求,强化乡村振兴资金的监管。


4. 扶贫资金未及时使用且资金使用效益低。审计 杨林乡团田村已按要求使用剩余资金。市农业农村局严格论证项目入库,强化资金管理,对资金使用效益进行跟踪监管。


5. 市农业农村局扶贫项目库的申报资料不够完整和详细。 市农业农村局已补充、完善相关资料。


(二) 2018-2020年度就业专项资金


专项资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 市人社局已对相关乡镇下发整改督办函,并组织专人到乡镇、村社区进行监督检查,专项资金做到规范使用。


下一阶段,市审计局将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的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 “经济体+检”,继续加强对整改的跟踪督促等工作,推动整改取得实效,切实提高预算管理和绩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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