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海外移民投资 >

非银行金融机构投资穿透(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京法巡回讲堂


近日,北京金融法院“京法巡回讲堂”普法服务队走进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次授课活动是北京金融法院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合作开设的金融审判实务课程第七讲,课程通过线上举行。此次授课教师是北京金融法院审判二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蒙瑞。


本次课程的主题为“涉信托金融案件中‘穿透式审判’的路径与边界”。在第一部分中,蒙瑞法官从实质、路径、事项和边界入手,分析了“穿透式审判”的概念和内涵。随后,蒙瑞法官通过梳理“穿透式监管”的十二个主要方向分析了“穿透式审判”或有的审查内容,包括资管计划人数的穿透要求、资管计划认购资金的穿透要求、资管计划等对关联交易的穿透要求、资管计划投资同一资产的穿透要求、产品间相互投资的穿透要求、非公开发行中股东及份额锁定的穿透要求、减持新规中对减持过程穿透至受让方等的要求、股票质押式回购中穿透的要求、资管产品对分级杠杆和融资杠杆的穿透要求等。第二部分是监管规定在信托类纠纷案件审理中的适用问题,蒙瑞法官从司法审判对监管政策的回应演进、司法审判对监管政策的回应路径、监管政策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三个视角,详细分析了监管规定在信托类纠纷案件审理中的适用。第三、四、五部分蒙瑞法官分别结合具体案例梳理了通道类业务、结构化信托、第三人回购与差额补足协议三大类实务中的主要争议,分析了此类案件中层层交易结构下真实法律关系的定性,以及权利义务与民事责任认定的主要问题。


同学们纷纷表示,蒙法官专业细致的讲解,深入浅出、逻辑清晰,将深奥的法学理论与生动的审判案例有机结合,加深了自己对涉信托金融案件中法律关系的理解和把握,收获颇丰 。




文字 | 蒙瑞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