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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解释(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问题1:提前退休领取的一次性补贴怎么交个税?


解答:


(一)税法规定


财税﹝2018﹞164号规定:个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实际年度数平均分摊,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


(二)提前退休的界定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涵义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125号)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因此,财税﹝2018﹞164号所称的“个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是指纳税人在法定退休年龄之前就按照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情况,具体就包括了国发〔1978〕104号列举4种可以办理退休情况中后三种情况,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特殊工种、因病、因公致残等三种提前退休的情况。


特别需要注意内部退养的区别,办理提前退休就意味着得到了社保部门的批准并且可以从社保部门领取基本养老金等,而内部退养仅仅是单位内部的处理办法,虽然职工跟退休一样离开了工作岗位,但是并没有获得社保部门的批准,其内部退养人员也暂时没有在社保部门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资格。


【案例】提前退休取得一次性收入的个人所得税计算


2022年3月,工作了35年的老张提前办理了退休手续。老张正常退休时间应该是2025年10月。公司按照内部规定,给予老张提前退休一次性补贴15万元。


问:老张提前退休的一次补贴该如何征税?


【解析】老张正常退休时间是2025年10月,而提前退休时间是2022年3月,两者之间相差3年7个月,因此,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应该是3.58。


一次性补贴收入÷3.58=15万元÷3.58=4.19万元,小于费用扣除标准6万元,应纳税所得额等于0,应纳税额为0,应进行0申报。




问题2:单位为楼顶的环保设备做了一个小小的隔音房子,花费一万五,入什么科目?


单位的环保设备运行时会有噪音,怕影响周围居民,做了一个小小的隔音彩钢房把环保设备罩起来,花费一万五,这一万五入固定资产吗,入的话折旧几年,主要是环保的那个设备也用不了几年。


解答:


可以计入“固定资产”。


可以视为环保设备的配套设施,折旧年限按照环保设备的折旧年限处理。




问题3:钟点工需要报个税吗?


解答:


法理上是需要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二条规定:


扣缴义务人,是指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的所有个人的有关信息、支付所得数额、扣除事项和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资料。


因此,不管纳税人是否实际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都需要全员全额申报。




问题4: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可以给他申报工资吗?还是只能申报经营所得?


解答: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业主),个人独资企业不能给他申报“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而只能按照“经营所得”申报个人所得税。


《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6号)规定,自2000年1月1日起,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其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00]16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发布,以下简称《规定》),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作出了详细规定。


《规定》第四条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规定》第六条规定,凡实行查账征税办法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 》(注:从2015年起比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35号发布)。《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 》第二十一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实际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个体工商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因此,个人独资企业的业主,从个人独资企业领取所谓的“工资”,其实也是“经营所得”的组成部分,应按照“经营所得税”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能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题5:花生米炒熟后脱皮的,花生米皮属于初级农产品吗?


一般纳税人,花生米炒熟后脱皮的,花生米皮可以按照9%税率计税吗?


解答:


花生米炒熟后脱皮的,花生米皮可以视为“农业产品的下脚料”。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规定,“干花、干草、薯干、干制的藻类植物,农业产品的下脚料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因此,花生皮作为农业产品的下脚料,依然属于农业产品的征税范围,可以适用低税率9%。




问题6:2020年有住房租金没有添加专项扣除,2022年还能更正退税吗?


解答:


如果是2020年度有住房租金但是汇算清缴时没有添加专项扣除,属于纳税人计算税金错误,导致了纳税人多缴税金的情况。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根据上述规定,纳税人发现自己多缴税款的,可以在税款结算之日起三年内要求税务局退还多缴的税金。2020年度综合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结算的截止时间是2021年6月30日,因此现在还在《税收征管法》规定的三年之内,是可以依法申请退还多缴的税款。


具体办理:1.先在个数app上看看,2020年度的年度汇算申报是否还能更正申报,如果能更正申报的话,就直接在个税APP上操作;2.如果个税APP上不能操作更正申报,可以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及房屋租赁合同等,到2020年度个税汇算选择的税务局的办税大厅,找税务人员进行人工办理。




问题7:公司无偿转让股权给我,我资产评估后转让给个人或公司,我是否要交税?


母公司把一家子公司股权无偿转让给我,然后我做资产评估假如价值100万,那我再把股权以100万转让给个人或者公司,我需要交税吗?涉及什么税?交多少税?


解答:


公司无偿把一家子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员工,属于股权奖励(股权激励)。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四、关于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政策”规定:个人获得股权奖励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参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有关规定计算确定应纳税额。股权奖励的计税价格参照获得股权时的公平市场价格确定。


另外,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规定,对于满足税法规定的股权激励,可以递延纳税,但是在股权转让后就需要缴纳税金。


涉及到股权激励的个人所得税比较复杂,因为要区分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以及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等情况,建议找专业人士仔细研究后给出详细的税务处理方案。


除个人所得税外,个人获得股权和转出股权时,还都需要缴纳印花税。




问题8:没有发票的固定资产怎么入账?


解答:


固定资产怎么入账?——肯定是依据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准则》等。


无论是什么会计准则(制度),都没有对“固定资产”入账限定必须要取得发票。因此,没有发票的固定资产,并不影响会计核算的入账。


对于没有发票的固定资产,主要影响的是后期折旧费的税前扣除问题——没有发票的固定资产折旧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经营所得计算,参照企业所得税的资产处理,同样也不得税前扣除。




问题9:购入二手固定资产没有发票,怎么处理?


解答:


企业购入二手固定资产如果没有发票的话,其折旧费就不能在税前扣除。


因此,对于企业购进二手固定资产一定要想办法取得发票。


销售二手固定资产是企业的,依照税法规定是可以开具发票的,包括还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销售二手固定资产的企业不愿意开具发票,说明对方想偷税漏税。作为购买方应该陈明利害,或者适当加价,然后要求对方必须开具发票,否则就不应购买。


如果二手固定资产销售方是个人的,依据增值税规定,个人销售使用过的物品是免税的,应要求销售方携带身份证到税务局申请代开免税发票。


虽然在取得发票的过程可能存在麻烦,但是经过努力,基本上还是能取得发票。如果企业偷懒不想麻烦,或者自以为便宜,就主动放弃发票的索取,会计核算可以入账,但是税务上对折旧费就不能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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