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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唐山城市基础建设配套费(河北省关于进一步调整和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导 读


近日,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多则招标公告,涉及棚户区改造、交通改造提升、雨污水管网改造等;另外,路南区人民政府发布一则征收与补偿公告。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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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




01


唐山市开平区上村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区)工程总承包(EPC)




1、项目名称:唐山市开平区上村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区)工程总承包(EPC)。


2、建设地点:花海西路以西,上村西路以东,规划支路四以南,规划支路六以北。


3、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共分为三个地块,规划用地占地面积149059.16平方米(223.59亩),建筑总占地面积23791.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91139. 08平方米(地上面积372581. 29平方米,地下118557. 79平方米)。地上建筑共有45栋(32栋住宅,13栋公共建筑其中包括幼儿园、垃圾转运站、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室、社区健身中心、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居委会、物业、换热站、开闭站等),建筑高度(最高) 78. 90m,建筑层数(最高)27层;地下建筑面积118557.79平方米,包括地下车库、储藏室、设备用房及人防工程。容积率2.5,绿地率35%。主要购置电梯、充电桩、机械停车等设备共8050套。项目建成后,拟建住宅套数3702套,拟回迁安置人口11847人,总机动车停车位为4194辆。地上住宅采用剪力墙结构,地下车库、配套公建采用框架结构,幼儿园采用框架结构配合减震措施。住宅结构部分采用筏板基础,部分采用桩基础,配套公建在车库上的与车库共用基础,未在车库上的采用独立基础,车库采用筏板基础。结构形式为剪力墙结构,抗震设防烈度8度,耐火等级为地上二级、地下一级;配套公建和商业7栋,层高1层至4层,建筑高度14.7米,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抗震设防烈度8度,耐火等级为地上二级、地下一级。本标段为中区,总建筑面积为221145.33平方米(地上面积167873. 64平方米,地下面积53271. 69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2074. 67平方米,建筑密度为17.98%,拟建住宅套数1592套,拟回迁安置人口5095, 机动车停车位为1851辆。地上建筑共有19栋(14栋住宅,5栋公共建筑,其中包括幼儿园、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站、社区健身中心、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经营用房、垃圾站、公共厕所、邮件和快递送达设施、社区服务中心、菜市场、换热站、开闭站), 建筑高度(最高) 78. 90m,建筑层数(最高) 27层。


4、计划工期: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730日历天(具体时间及过程中时间节点工期以合同要求为准)。




02


唐山市开平区上村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北区)工程总承包(EPC)




1、项目名称:唐山市开平区上村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北区)工程总承包(EPC)。


2、建设地点:花海西路以西,上村西路以东,规划支路四以南,规划支路六以北。


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标段为北区,总建筑面积为129942. 65平方米(地上面积98982. 93平方米,地下面积30959.72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5168.59平方米,建筑密度为13.05%,拟建住宅套数1046套,拟回迁安置人口3347,机动车停车位为1155辆。地上建筑共有11栋(8栋住宅,3栋公共建筑,其中包括室内居民健身设施、物业经营用房、公厕、换热站、门卫、消防控制室、开闭站) ,建筑高度(最高) 78.90m,建筑层数(最高) 27层。


4、计划工期: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730日历天(具体时间及过程中时间节点工期以合同要求为准)。




03


唐山市开平区上村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南区)工程总承包(EPC)




1.项目名称:唐山市开平区上村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南区)工程总承包(EPC)。


2、建设地点:花海西路以西,上村西路以东,规划支路四以南,规划支路六以北。


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标段为南区,总建筑面积为140051.10平方米(地上面积105724.72平方米,地下面积34326.3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6547.94平方米,建筑密度为15.48%,拟建住宅套数1064套,拟回迁安置人口3405,机动车停车位为1188辆。地上建筑共有15栋(10栋住宅,5栋公共建筑,包括养老服务设施、室内居民健身设施、居民委员会、消控室、门卫、公共厕所、物业经营用房、邮件和快递送达设施、换热站),建筑高度(最高)73.10m,建筑层数(最高)25层。


4、计划工期: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730日历天(具体时间及过程中时间节点工期以合同要求为准)。




开越路(屈庄立交桥--国各庄立交桥)交通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概况:开越路(屈庄立交桥--国各庄立交桥)进行交通改造提升,包括:1、屈庄立交桥--建华道段,对中央隔离带进行改造提升,拆除原有中间隔离带及护栏,安装黄金色美观隔离护栏,长度约4000米;2、建华道--国各庄立交桥段,设置机动车非机动车隔离护栏,长度约2000米;3、园博会与开越路衔接开口,面积约2500平方米;4、屈庄立交桥--国各庄立交桥段,主路、辅路间绿化带提升,面积约5000平方米。




迁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迁西县城区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




项目概况:对喜峰北路、滦河路、开明街三条道路上雨污水管网改造,重新铺设雨污水管道,恢复修建涉及的路基、路面和便道等,道路长度约2.43公里。




路南区征收与补偿公告




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公告


(2021年第3号)




按照稻地镇总体规划,为推进稻地镇域发展,提升唐山南出口城市形象,拟对唐曹公路两侧区域国有土地上房屋(非住宅)进行征收。为规范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切实保证在征收、补偿活动过程中被征收人利益,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法规、文件规定,现将《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唐曹公路两侧区域国有土地上房屋(非住宅)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根据行政区划向所在镇政府反馈意见。


(一)征求意见期限:2021年9月14日至2021年10月13日。


(二)三种反馈意见方式: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稻地镇人民政府fndaodi2007@163.com,标题注明“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内容中注明建议人及联系电话;2.直接到稻地镇人民政府向工作人员反馈书面意见(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稻地镇人民政府,信中注明建议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并在信封上标题注明“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


(三)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


稻地镇人民政府联系人:耿伟;办公电话:18633961144。


路南区房屋征收中心监督电话:3725580




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4日




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


关于唐曹公路两侧区域国有土地上房屋(非住宅)征收补偿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稻地镇总体规划,对唐曹公路两侧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区域内实际,制定本补偿方案。


一、征收范围


新205国道以南、唐曹公路以西、原新利达管厂以北、滨湖庄园以东以北区域;唐京高速以西、唐曹公路以东、神州机械东厂区以南区域国有土地上非住宅类建筑物、构筑物(以最终出让地块范围为准)。


二、签约期限


以签约公告的签约时限为准。


三、补偿对象


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


四、征收补偿内容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五、征收补偿方式


实行货币补偿、产权调换两种补偿方式,被征收人可选择两种方式之一。


(一)货币补偿方式


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土地性质、用途、结构、建筑面积、新旧程度等因素,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以下简称“两证”)或不动产权证齐全的,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对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评估作价,予以补偿。以货币形式一次性补偿给被征收人,被征收人自行安置。


(二)产权调换方式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由征收人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被征收房屋和产权调换房屋均由同一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不低于下达房屋征收决定之日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六、其他补偿及发放方法


(一)附属物补偿


房屋普通装饰装修(水泥地面,屋面抹白,木制、铝合金、塑钢单层门窗)不另作评估,包含在房屋评估作价中;超过普通装修标准的部分及附属房屋、附属物,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另行评估作价给予货币补偿。


(二)搬迁补偿费


1、按被征收房屋产权登记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次15元计算,选择货币补偿的发放一次;选择产权调换方式的发放两次。


2、大型机器设备给予拆卸、运输、安装费(按征收决定下达时点的评估价格予以补偿)。


3、成品、半成品、货物、小型工具类的设备按吨/千米、人工给予补偿费(按征收决定下达时点的评估价格予以补偿)。


(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经营情况的不同,按照下列情况给与补偿:


1、商业用房用于商业经营的,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齐全、依法纳税的,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经营情况的不同,按被征收房屋产权登记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给予60元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也可根据当地税务部门确定的经营者上年度所在行业月平均税后利润额给予补偿,补偿期限为6个月。


2、企业生产用房或利用其他用房作商业经营的,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齐全、依法纳税的,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经营情况的不同,按被征收房屋产权登记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给予40元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也可根据当地税务部门确定的经营者上年度所在行业月平均税后利润额给予补偿,补偿期限为6个月。


3、利用场地作生产经营可按以下方法计算:


商业用地:停产停业补偿费=(场地面积-建筑物、附属物占地面积)×场地有效经营面积率(40%~75%)×补偿标准60元/平方米/月×35%×6个月。


工业用地:停产停业补偿费=(场地面积-建筑物、附属物占地面积)×场地有效经营面积率(40%~75%)×补偿标准40元/平方米/月×35%×6个月。


4、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给停产停业的职工发放生活补助费。停产停业的职工月生活补助费,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其停产停业职工数量以生产经营者在征收决定发布前12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月平均人数计算;发放停产停业生活补助费期限按6个月计算。


5、已停产停业的企业,按企业上年度在社会保障机构登记的缴纳养老保险金的职工人数和金额,一次性补偿12个月。


以上1、2、3、4项补偿需满足以下条件:(1)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2)被征收房屋为具有房屋权属证明或者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合法建筑的非住宅房屋;(3)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相关生产经营行政许可手续,且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行政许可手续上载明的住所(营业场所)为被征收房屋;(4)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具有纳税凭证。


(四)临时安置补助费


临时安置补助费,商业用房按被征收房屋产权登记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35元计算,办公用房及工业用房按被征收房屋产权登记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25元计算。选择货币补偿的一次性发放6个月;选择产权调换方式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发放至安置用房达到入住条件之月止。安置用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因被征收人原因不办理安置手续的,停发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方式为自行过渡。


(五)搬迁补助费、装饰装修补偿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发放办法


搬迁补偿费、装饰装修补偿费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由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后领取。涉及租赁的,由被征收人与承租人协商,凭征收补偿协议及被征收人与承租人协商一致的协议领取。


七、产权调换地点


尚德郦景商业;檀悦新城商业


八、认定


(一)未经登记的房屋,由市、区人民政府组织资规、城管、住建等有关部门进行认定。


经认定为合法建筑的,按照认定结果区分情况进行评估,予以相应补偿;认定为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重置价格和剩余期限给予适当补偿;认定为违法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二)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九、其他规定


(一)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时,房屋产权人(含共有权人)、法定代表人应持“两证”或不动产权证、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不动产权利及其他事项登记信息、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身份证、结婚证,到场签字、盖章;产权人(含共有权人)、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到场的,可由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上述证件到场签字,委托过程需有工作人员见证。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后,房屋产权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将“两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原件交给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土地、房产注销手续。


(二)被征收房屋调换后需缴纳的契税,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等费用按唐山市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三)产权调换用房交付使用时间是指用于产权调换的安置用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时,征收人通知被征收人的时间。


(四)被征收房屋用途、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性质、土地面积原则上以房屋所有权证(2008年7月1日后,以房屋登记簿为准)、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登记为准,有争议的由相关部门予以确认。


(五)征收设有抵押权或查封的房屋,相关权利人与相关部门先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后,需将上述全部补偿款提存,待解除抵押或查封后再行发放。


(六)征收有纠纷的房地产,由相关部门将房地产有关事宜作证据保全,相关权利人与相关部门先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后,需将上述全部补偿款提存,待纠纷解决后发放。


(七)被征收人搬迁腾空房屋经验收合格后,不得擅自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已作价补偿的装饰装修及相关设施,擅自拆除的,由被征收人承担一切责任。


(八)本区域征收范围内,已由有关部门(单位)给予货币补偿、安置或已有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再列入本补偿方案。


(九)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来源: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路南区人民政府


编辑:庄庄 校对:周一 责编:范丽娜 监制:宋威



- END -


唐山发布(tangshan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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