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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地区代码表查询上海(人行系统地区代码表查询)


关键词:中小企5年来全国累计中小企贷款余额11.17万亿元


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人民银行推动地方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抓的一项重点工程。


经过近十年的探索实践,全国各地建立信息征集、信用评价和信息应用机制,采集中小企业信息,在县(市)级层面建立数据库和网络服务平台(也有少数地方将数据集中到地市级和省市级层面)。


另外,还有采取了一些措施:开展中小企业信用评价和守信企业评选、信用培育、网上融资对接等活动,为金融机构、地方政府和社会提供服务。联合地方政府、各职能部门和金融机构制定完善支持政策措施,建立风险补偿、奖励制度,完善信贷流程,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构建信用正向激励机制。有效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了中小企业融资的可得性。


截至2018年3月末,全国累计补充完善中小企业信息261.14万户,累计已有50.6万户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贷款余额11.17万亿元。


关键词:金融扶贫全省已有53个贫困县使用农村信用信息系统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地域分布更广,信息采集成本更高,农村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信贷市场中面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较城市地区中小企业更为严重。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难点在于:农村相关的财产权利界定不清,以及以传统的“熟人”信用文化为主导的农村信用环境,极大地增加了金融交易成本,降低了金融服务效率,弱化了金融支持“三农”发展的功能。


为此,破解“三农”发展困境必须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弥补抵押担保不足,有效解决农村地区贷款难问题。


据统计,截至2018年3月末,全国累计建立信用档案农户数1.75亿户,累计评定了信用农户1.2亿户,累计已有近9405万农户获得银行贷款,贷款余额31752亿元。


2017年,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按照全省统一系统、市县分级建库的原则开发完成了河南省农村和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系统以总行制定的信用信息主干指标为指引,农村信用信息包括村委、扶贫、法院等10个部门173项,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涉及工商、税务等19个部门443项。


两个系统均在互联网环境运行,云端统一部署,具有手机端APP查询功能,金融机构、政府部门等在取得人民银行授权后可查询企业、农户信用记录。两个系统作为河南省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设施,通过采集、整理、保存中小企业和农户的信用信息,为中小企业、农户、金融机构及政府有关部门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截至2017年12月末,全省已有包括53个贫困县在内的124个县(市、区)使用农村信用信息系统,录入农户信息1100多万户,入库率约65%,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入库率达到99%;有19个县(市、区)使用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录入企业信息8.3万户。



附1:个人信用信息的应用及维护问答

(1)《征信业管理条例》如何维护个人信息安全?近年来,非法买卖个人信息事件时有发生。这暴露出当前社会还存在公民个人和企业信息收集不规范、违法提供和使用公民个人信息等问题。为在征信业务活动中切实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条例》主要作了以下规定:

一是严格规范个人征信业务规则,包括:除依法公开的个人信息外,采集个人信息应当经信息主体本人同意,未经同意不得采集;向征信机构提供个人不良信息的,应当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不得超过5年,超过的应予删除;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他人向征信机构查询个人信息的,应当取得信息主体本人的书面同意并约定用途,征信机构不得违反规定提供个人信息。


二是明确规定禁止和限制征信机构采集的个人信息,包括:禁止采集个人的宗教信仰、基因、指纹、血型、疾病和病史信息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采集的其他个人信息;征信机构不得采集个人的收入、存款、有价证券、不动产的信息和纳税数额信息,但征信机构明确告知信息主体提供该信息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并取得其书面同意采集的除外。


三是明确规定个人对本人信息享有查询、异议和投诉等权利,包括:个人可以每年免费两次向征信机构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个人认为信息错误、遗漏的,可以向征信机构或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异议受理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处理;个人认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核查处理并限期答复。个人对违反《条例》规定,侵犯自己合法权利的行为,还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是严格法律责任,对征信机构或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违反《条例》规定,侵犯个人权益的,由监管部门依照《条例》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如何申请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信息主体可以向征信机构查询自身信息。个人信息主体有权每年两次免费获取本人的信用报告。”明确了每人每年有两次免费查询信用报告的权利。目前有三种查询方式:


1.人民银行查询网点人工查询:您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查询。


2.自助查询机查询:您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部署有自助查询机的人民银行或商业银行网点进行查询。


3.互联网查询:您可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官方网站https://ipcrs.pbccrc.org.cn/提交查询申请,并在第二天获得信用报告。(3)个人信用报告出现错误该怎么办?《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如果权益没有得到有效的维护,《条例》规定了消费者的投诉权和起诉权,可以向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核查处理并限期答复。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4)别人可以随便看我的信用报告吗?不可以。个人信用报告中的很多信息都是您个人的敏感信息,是不能让别人随便查、随便看的。各国在这方面都制定了严格的制度,限制信用报告的使用,保护公民的隐私。具体做法大体可以分为以下三种:


本人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如果想查看信用报告,必须首先获得您的书面授权,否则,征信机构不能将个人信用报告提供给任何机构和个人。


法定目的。即法律规定信用报告可以在什么情况下使用,概括而言,是在本人提出了交易申请后才可以使用,包括审核本人提出的借款和信用卡申请、审查您的工作申请等。任何机构和个人如果想看个人信用报告,必须要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目的和用途。在这种制度安排下,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征信机构就可以向其提供信用报告,不再需要个人的书面授权。


本人授权与法定目的相结合。即任何机构和个人如果想看信用报告,不仅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用途,还必须得到您的书面授权。(5)对现在外界流传的说只要花钱就可消除不良信息,这个是否可信?不可信。《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征信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保障信息安全的规章制度,并采取有效技术措施保障信息安全。”在技术层面,个人的信息是通过专线从商业银行等机构传送到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在这个过程中,没有任何人为的干预,由计算机自动处理。整个个人信用数据库系统采用了先进的计算机防病毒和防黑客攻击的安全系统。


同时,《条例》赋予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履行对征信业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从制度和监督管理上保证个人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确保信息安全。


花钱消除不良信息是利用了人们不懂、不了解征信机制和侥幸的心理,大家不要相信这样的话,否则就会上当受骗。(6)如何提高个人信用报告质量?信用是每个人都拥有的一笔实实在在的财富,但这笔财富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获得的,它需要靠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慢慢地积累。从这个意义上说,“我的信用我做主”。


提高个人信用报告质量,要在日常生活中注意养成良好的意识和习惯,从根本上避免因出现不良信息而给自己造成的不利影响。


首先是注意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和还款习惯,对于日常消费、贷款和各类缴费,要注意还款期限,避免出现逾期,以诚为本,恪守信用,树立良好的信用意识。


其次是妥善安排有关信贷活动,并做好关联预警提示。选择合适的还款方式,采取有效的提醒措施,确保每笔贷款和信用卡按时还款。


如果目前自己的信用报告中存在不良信息,那么首先是要避免出现新的负面记录,其次是尽快重新建立个人的守信记录。



附2:企业信用报告查询方式

查询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委托经办人

查询方式:通过全国各地人行分支机构网点进行人工查询


申请材料: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企业信用报告时,应提供: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2.企业的有效注册登记证件(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原件和复印件;3.机构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4.《企业信用报告查询申请表》。


所提供的复印件均应加盖企业公章。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经办人代理查询企业信用报告时,应提供:


1.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3.企业的有效注册登记证件(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原件和复印件;4.机构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6.《企业信用报告查询申请表》。


所提供的复印件均应加盖企业公章。


(三)本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查询企业信用报告的,应取得企业书面授权,提供:


所提供的复印件均应加盖企业公章。


办理流程:


查询点对申请人提供的查询申请相关材料进行齐备性审查。对于符合规定的,查询点应在2个工作日内反馈查询结果。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查询点不予查询,并告知企业不予查询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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