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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小额贷款政策(乌鲁木齐市高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新疆日报


切实落实社区(乡镇)和县(市、区)工作办公室“两级联审”责任


在个体工商户小额信贷政策落实工作中,社区(乡镇)工作办公室和县(市、区)工作办公室承担审核、复核“两级联审”责任。


(一)社区(乡镇)工作办公室责任


1.摸底调查。社区(乡镇)工作办公室对个体工商户填报的《个体工商户小额信贷申请审核表》涉及的年龄、工商注册登记、营业执照、收入状况等信息,进行贷前入户摸底调查,确保《个体工商户小额信贷申请审核表》各项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基本评估。结合摸底调查,对个体工商户的诚信程度、经营能力、预期还款能力等进行基本评估。


3.审核确认。社区(乡镇)工作办公室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相关基础信息,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签字盖章。同时,要求借款人本人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承诺签字。


4.及时报送。社区(乡镇)办公室审核完毕后,及时将审核通过的《个体工商户小额信贷申请审核表》及当日汇总表,报县(市、区)工作办公室复核。


5.推送资料。社区(乡镇)工作办公室收到县(市、区)工作办公室复核确认表后,及时将确认表推荐给就近的承贷银行,不得多头推荐。


6.建立台账。按照“一户一档”建立个体工商户小额信贷工作台账,实行实名制管理,相关印证资料要完整。


7.跟踪调查。加强对个体工商户贷款使用情况的跟踪调查,每个月不少于两次进行入户调查,及时掌握个体工商户经营状况,促进贷款规范使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二)县(市、区)工作办公室责任


1.复核确认。对社区(乡镇)办公室上报的《个体工商户小额信贷申请审核表》及当日汇总表进行复核,签字盖章后,复核结果需在1个工作日内回复社区(乡镇)工作办公室。


2.强化督导。要通过电话督促、随机检查、专项督导等形式,对社区推进个体工商户小额信贷政策落实、责任落实等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


切实落实银行承贷责任


(一)及时审定放贷


各承贷银行依据社区(乡镇)工作办公室推荐的《个体工商户小额信贷申请审核表》及汇总表,对个体工商户小额信贷申请进行审定。承贷银行根据审定结果与借款人签订免抵押、免担保借款合同,2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


(二)简化工作流程


各承贷银行要指定分管行领导负责个体工商户小额信贷工作,抽调专门人员组成工作专班,简化内部工作流程,打通审核堵点,确保工作高效顺畅。对个体工商户贷款申请要采取“特事特办”、开辟“绿色通道”等方式,加快审核进度。各承贷银行要对县(市、区)、社区(乡镇)“两级联审”通过的《个体工商户小额信贷申请审核表》及汇总表予以审核确认,不得设置其他审核条件(必要的征信记录审核除外),做到“两级联审”和银行审核“一表到底”。承贷银行在审定工作中如对相关内容存在异议,要及时与社区沟通解决,不得无故延压。


(三)下放贷款审批权限


为确保个体工商户“免抵押、免担保、财政贴息”小额信贷政策落实落地落细,各承贷银行要授予各县(市、区)银行分支机构贷款审批权限,不再报分行或总行审批,缩短承贷银行审贷时间,真正做到快审、快批、快贷。


加大指导督导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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