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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新疆财政非税缴费什么意思)

众所周知,新疆自古以来都是中国领土,在乾隆皇帝击败准噶尔汗国后,将天山南北重新纳入国土,乾隆皇帝认为今拓地何止万里,命名新疆。在治理新疆方面,清朝除采取因俗而治的政策外,同时进行直接有效的管理。新疆地处偏远,财力无法自足,为保证新疆各地方军政部门的运转,早在清朝乾隆年间,就产生了“对口支援新疆”的制度。



一、内地各省“协饷”支援新疆


1759年,新疆重新纳入清朝统治范围,1762年设立伊犁将军,管辖天山南北超过200万平方公里的辽阔土地。


准噶尔汗国统治期间,横征暴敛,连年征战,百姓贫困,城乡凋敝。清朝收复新疆后,采取与民休息的政策,鼓励和发展生产,促进社会经济的恢复。乾隆皇帝为确保新疆的长治久安和经济恢复,采取了低税收和优惠税政策,如清朝征收的牛马税仅为百分之一,羊税仅为千分之一。在一些民族地区,甚至采取了免税的政策,像新疆哈密地区、吐鲁番地区还有东归的土尔扈特部落都采取了免税政策。所以新疆地区每年的税收收入仅有10余万两白银,这在内地仅仅相当于一个普通县级单位的税收。



清朝收复新疆后,为保卫边疆,清初乾隆皇帝时期在新疆的驻军约4万余人,新疆各地衙门和驻军的军费每年就需要至少200万辆白银。而新疆的财政税收仅有10万两白银,连零头都不够。清政府采取“怀柔远人”的方针,类似于现代对少数民族的照顾政策。清朝规定,新疆所有的收入留归新疆本地使用,新疆地方财政的缺额则通过内地省份的“协饷”解决。


 清政府自收复新疆的第二年也就是1760年开始,每年从内地调拨“协饷”200万至300万两白银,充作新疆地方军政费用。除当时财政无法自足的黑龙江、吉林、盛京、广西、贵州、云南、甘肃、青海等地方外,内地的各省份以及闽海关、粤海关、江汉关和江海关等海关都要分担新疆地方财政负担。



新疆地方每年春夏之际核定次年度所需财政支出费用,将地方军政预算上报大清户部和陕甘总督衙门。户部核定新疆地方财政预算后,将定额分摊内地各省份。内地各省份和海关收到分摊数额后,将银两解送到在兰州的陕甘总督衙门,再由新疆派人到甘肃兰州领取存放到各地银库,按月发放到各地驻军和衙门公职人员手中。


来自内地各省份的这些协饷绝大部分用于新疆地方的行政支出和驻军官兵的军饷,当然还有很大一部分财政支出用于地方的农田水利道路桥梁等的建设和社会事业等开支。



二、清朝统治时期拨付新疆4亿两白银


“协饷”是确保新疆地方政府运转的正常开支,每当遭遇重大事件时,中央还要拨付“专饷”,即清政府户部拨付专款支持。如乾隆皇帝时期,蒙古土尔扈特东归,东归后被政府安置在新疆各地,除拨付大量牛羊牲畜和物资外,清朝还专门拨付20万两白银用于牧民的救助和安置。


道光年间张格尔发动叛乱,为平定张格尔的叛乱,清廷共拨付专饷1000万两白银用于平叛。



19世纪70年代,浩罕国军官阿古柏侵入新疆自立为汗,左宗棠率领大军西征,为筹措军费,左宗棠向西方各国筹借巨款,各项借款均以海关等项税收作保。据统计,左宗棠西征大军所耗军费达5230万两白银,可以说来自内地的协饷和朝廷的专饷是支持左宗棠胜利的决定性因素。



1876年2月1日,清廷发出上谕:“国家经费有常,此次筹借巨款,系天下合力,办西陲军事,竭十余年之力,办今日军事。”


在晚清的海防和塞防之争中,清廷最终下定决心支持左宗棠收复新疆,可以说是举倾国之力支持左宗棠西征收复失地。


据统计,在清廷统治新疆时期(1760年-1911年),清政府拨给新疆的协饷和专饷,总计超过4亿两白银。


清朝在新疆实行的的协饷制度,类似于今天国家的财政转移支付和发达地区的对口支援,另外,清廷还号召各地富商捐资赞助新疆军费,江苏、广东等地的商人曾联合捐款上百万两白银,补充新疆的军政费用。


来自内地的巨额白银为新疆的发展稳定提供了财力支持,也大大减少了新疆各民族的负担,新疆各族百姓长期享受极低的税负甚至是免税。天山南北城镇逐渐增多,人口增加,农牧业恢复发展,商业开始繁荣,各地商人西出嘉峪关,新疆与内地的联系更加紧密。



三、新疆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清廷的协饷使得每年有几百万两白银流入新疆,大部分是作为人员工资发放,这在贫瘠的新疆形成了较强的购买力,内地的很多商人瞄准了这个广大的市场,西出阳关,新疆与内地的贸易,促进了新疆各地城镇的繁荣,一大批新兴的城镇崛起,其中规模最大的就是乌鲁木齐。


乌鲁木齐是一座新兴的城市,在清朝平定准噶尔后才逐步形成,乾隆皇帝以汉语命名为“迪化”,据《西陲总统事略》记载“商贾辐辏,百物灌输,为关外北路一大都会”。来自内地的商人在乌鲁木齐开设的商铺就达到了500多家。乌鲁木齐有一条“江南巷”,是来自南方江南地区的人们居住的地方。



在伊犁地区,伊犁作为伊犁将军的驻地,在这里营建了伊犁九城,即惠远、惠宁、宁远、绥定、广仁、瞻德、拱辰、塔勒奇、熙春等九座城池,是当时我国西部最大的城市集群之一。据赵翼的《皇朝武功纪盛》,伊犁“村落连属,烟火相望,巷陌间羊马成群,皮角毡褐之所出,商贾辐辏”。清廷每年运到伊犁的茶叶就有几十万斤,这些茶叶除用于各民族人民消费外,还从事边境贸易。此外,天山南北的吐鲁番、喀什、巴里坤、哈密等城市也都发展得很快。


新疆地区大多是游牧民族,粮食产量不多,随着商品经济的繁荣,人口和城市的崛起,原有的粮食根本无法满足本地的需要。清廷收复新疆后即开始从事屯田并鼓励移民实边。推出了许多鼓励政策,内地农民凡愿意新疆屯田者,官府提供土地、农具、种子和住房并且沿路提供车辆和生活费用。清廷还统一征调满族八旗、锡伯族、达斡尔族驻防新疆,并在多地建立旗城,鼓励驻防八旗开荒屯田。



满清政府采取因俗而治的民族政策,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语言文字和信仰。乾隆帝本人就精通藏语、蒙语和维吾尔语等语言,在与少数民族领袖见面时,能够用流利的民族语言与少数民族首领和宗教领袖沟通,极大地拉近了与各民族的距离。


从清朝乾隆皇帝统一新疆后,新疆地区保持了近百年的稳定,社会经济迅速发展恢复。内地不断有居民前往新疆,林则徐在发配新疆期间,指出新疆不是蛮荒之地,很多地方是鱼米之乡,农牧业繁荣。可见在林则徐所处的时代新疆依然是繁荣发展的,从当时的文人笔记来看,新疆居民的收入不亚于内地,甚至是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


可惜的是,后来阿古柏叛乱,新疆连年战乱,城池被毁,土地荒芜,人民流连失所,新疆西部50多万平方公里的领土也被俄国侵占。



1876年,左宗棠亲率大军西征,西征大军经过两年多的征战,平定新疆全境,为中华民族立下不世之功。1884年也就是光绪十年十一月,光绪皇帝正式批准新疆建省。新疆建省是清廷治理新疆方式的一次重大改革。至1909年(宣统元年),新疆省下辖4道、6府、10厅、3州、21县,至此,新疆行政建置与内地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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