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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通行收据可以作为发票用公司账户报销吗(车辆通行费专用收据可以报销吗)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汽车已进入千家万户,成为人们出行的代步工具,谁家有辆汽车已不是什么稀罕事了。


这是怎么回事呢?


这要从我国收费公路的性质说起。目前我国收费公路的性质分为“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和“经营性收费公路”两种,当然,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使用的收费票据就是“收费收据”,而经营性收费公路使用的收费票据就是“收费发票”。


那么什么是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什么是经营性收费公路呢?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有偿集资建设的公路称为政府还贷公路。


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或者依照公路法的规定受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的公路称经营性公路。


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收取车辆通行费,必须向收费公路使用者开具收费票据。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票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经营性公路的收费票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税务部门统一印(监)制。


政府还贷公路和经营性收费公路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一、投资主体不同。政府还贷公路的投资主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经营性公路的投资主体则为国内外经济实体。


二、投资来源不同。政府还贷公路的投资来源为政府投资与市场融资;经营性公路的投资来源则为自有资本与市场融资。


三、收费主体不同。政府还贷公路的投资主体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其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专门机构;经营性公路的投资主体则为经授权的投资主体,以营利为目的。


四、车辆通行费的性质不同。政府还贷公路的车辆通行费是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要纳入国家财政专户管理;而经营性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则企业经营收费,由企业进行管理。


五、收费用途不同。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只能用于偿还贷款、集资款和必要的养护管理支出;经营性公路的收费则是为收回投资并取得合理回报,企业对其收益的支配,除有法律、法规、规章限定和合同约定的事项,以及用于养护管理支出外,其他基本不受限制。


六、收费期限不同。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七、项目要求不同。政府还贷公路对建设项目的收益要求较低;经营性公路对建设项目的收益要求较高。


八、享受的税费政策不同。政府还贷公路不缴纳营业税,而经营性公路要依法纳税。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是不需要缴纳营业税的,它使用的是由地方财政部门监制的财政收费票据——收据。而经营性收费公路是要依法纳税的,所以它使用的是由税务部门监制的税务票据——发票。


这两种性质不同的收费公路存在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六章 收费公路


第五十八条


国家允许依法设立收费公路,同时对收费公路的数量进行控制。 除本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可以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公路外,禁止任何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


第五十九条


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等级和规模的下列公路,可以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 (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集资建成的公路; (二)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受让前项收费公路收费权的公路; (三)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成的公路。


第六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集资建成的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费偿还贷款、集资款的原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 有偿转让公路收费权的公路,收费权转让后,由受让方收费经营。收费权的转让期限由出让、受让双方约定,最长不得超过国务院规定的年限。 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公路,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公路建成后,由投资者收费经营。收费经营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由有关交通主管部门与投资者约定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但最长不得超过国务院规定的年限。


笔者从事公路收费站收费工作多年,在日常工作中就碰到过有人提出这样的疑问:为什么你们收费站用的是“车辆通行费收据”而不是“发票”?解释起来还真有点麻烦,也不是收费站工作人员怕麻烦,因为大家都知道车辆进入公路收费站道口以后,是不能停时间长的,时间一长就会影响其他车辆通行,后面待缴费车辆就会越积越多,后面的车辆着急就会摁喇叭,很可能会造成收费道口矛盾升级,人为造成道路拥堵。


提出这样问题的人员肯定略懂会计知识或学过《会计学》、《经济学》等专业学科的,懂而不精或学而不透,要不然是问不出这么“专业”的问题的,笔者印象中就碰到过三次。


前两次碰到的都是一男一女两个年青人,第一次那个开车的年青师傅问:为什么是收据?我要正规的发票。笔者跟他解释:我们是政府还贷性收费站,属行政事业性收费,使用的是财政收据。他似乎懂了,没再说什么,拿着票据开车走了。


第二次也是一男一女两个人,男的坐副驾驶,女的开车,交钱,我递给她票据,她接过票据看了一眼大声地说:我不要“收据”,我要正规的发票。我向她解释“收据”与“发票”的关系与区别及收费性质,她就是听不进,坚持要她所谓的“正规发票”。当时看到后面待缴费车辆越来越多,我就请她先把车开出道口,将车子停到前面路边,或者停到收费站办公区,再慢慢跟她解释。她更来火了,说“我又没违规、违法,你凭什么让我靠边停车?收费站应该文明服务,我交钱了你就应该给‘正规’发票”。我也急了,道不能堵啊,就对她说“你们两个肯定有一个是学会计等相关专业的,或至少学过《经济学》或《会计学》《统计学》《审计学》之类专业学科的,但我告诉你们,没学透,也没弄懂,行政事业性收费是不纳税的,哪来的发票?财政收据所收款项百分之百交财政专户即国库收入,而税务发票只有百分之几的税收收入为财政收入,这一点都没搞清楚还好意思跟我要什么‘正规发票’呢,请你立即让出车道不要影响别人通行,如果有疑问你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这时我看到坐副驾驶那男青年用手轻轻拉了女的一下,女青年才终于开车走了。


另一件是最近才发生的事情,一辆小轿车缴费拿了票据后没有立即驶离收费窗口,我正纳闷呢,从车上下来一位颇有派头的中年人,说话就象个领导,他同样是说“怎么是收据?我要正规发票,这个收据回家报不了啊”。我立马向他解释,政府还贷性收费站用的就是财政收据,一样能报销的。他用怀疑的眼光看着我说“收据能报销?会计不报怎么办?”我说“不可能的,肯定能报销,财政收据会计如果不报,就把会计辞退了,财政收据与税务发票都搞不懂还能当会计?。”他拿出手机又要拍我人,又要拍我工号,说回去报不了还要来找我。我告诉他票据上有收费单位、时间、车道、收费员工号都有,不用那么麻烦,有什么情况可以直接找收费站,我也是职务行为。他终于拿着收据走了,当然,也没再来找我,他那张收费收据肯定也报销了。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主要是指财政部门印制的盖有财政票据监制章的收付款凭证‚用于行政事业性收入‚即非应税业务!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劳务或接受劳务、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所提供给对方的收付款的书面证明,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请广大车主、驾驶员朋友们通过公路收费站缴纳通行费后,别再纠结手里拿到的票据是发票,还是收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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