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称,根据职工养老保险业务工作需要,经报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同意,现将新疆兵团2021年职工养老保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2020年新疆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8372元(6531元/月)。
按照国家有关批复精神,2021年兵团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681元/月,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9593元/月。
202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834元。
《通知》要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此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参保人员缴费基数核定及待遇核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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