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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房地产优惠政策方案(疫情期间购房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图:徐凡淋/摄


宁波楼市迎来“小阳春”,长三角多个城市给楼市“松绑”,正积极救市。


徐凡淋/发自上海


面对疫情的强势侵袭,长三角区域多个城市给楼市“松绑”,正积极救市。


3月3日,宁波市六区执行二套以上购房政策,针对3套以上住房放开贷款,全面认贷不认房,只要房贷还完就算首套,执行首套房贷利率。


4月1日,衢州市住建局发布通知,非衢州市户籍家庭在市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不受2021年8月7日政策中需缴纳社保或个税满12个月且仅能购买1套的限制,并松绑了限售政策,成为今年全国首个同时放松“两限”的城市。


4月7日,浙江省丽水市调整公积金贷款额度和首付比例,夫妻双存缴贷款额度由50万元上调到70万元,个人缴存贷款额度由25万元上调到35万元。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最低可调到20%。


值得一提的是,3月23日,苏州部分银行首套住房贷款利率降至4.6%,与LPR利率持平,为近5年来的最低水平,同时也是重点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最低的城市。同时,4月11日,苏州调整二手房限售政策,二手房由之前的限售5年改为限售3年。


4月12日,南京市六合区、溧水区调整限购政策,外地户籍无需提交社保证明和个税证明,即可购买一套商品房,该政策已于本周开始实施。


强二线城市,加入“松绑”行列


面对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长三角多地紧急调整和稳住楼市。


据中指研究院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全国已有60多个城市陆续给楼市政策“松绑”,而且刺激楼市的力度越来越大。仅4月第一周已有七八座城市接连“松绑”楼市。


今年年初,多个三四线城市放松调控政策,长三角区域经济强市宁波、苏州、南京也加入放松调控政策的行列。


4月11日,根据苏州市一名房产中介提供的苏州市吴中区存量房买卖合同中显示,购房人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满3年后方可转让。记者致电苏州市房地产市场和交易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也确认,苏州调整二手房限售政策,新房仍执行3年限售的政策。



“现在网签过户交易完成的合同,从取得不动产权证限售满5年已调整为限售满3年”。苏州市姑苏区链家地产一名销售经理说。


贝壳网苏州相关工作人员则对记者表示,苏州此次调整二手房限售政策为满3年后可以销售,但不享受满五唯一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相应的税费政策并没有调整。


根据苏州市房产交易公布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个人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标准为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类房产为1.5%,拍卖房产为3%。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且是家庭唯一住宅,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4月12日,南京也放松调控政策,经南京市六合区房产交易管理中心与溧水区住房保障与房产局工作人员确认,外地户籍无需提交社保证明和个税证明,即可在六合区和溧水区购买一套商品房,该政策已于本周开始实施。


记者发现,南京溧水区新的购房政策有几个变化,一,非本市户籍在溧水区务工人员,可凭身份证直接开具首套房购房证明;二,非本市户籍在溧水区务工人员可以在当地购买二套及以上住房,条件包括大专及以上学历(含非全日制)与溧水区当地企业签订一年期以上劳动合同或缴纳过社保或个税;三,今年4月7日起,人才客户在溧水区购房,不占用在南京主城区域的购房资格。


据南京溧水区当地房管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近期购房政策确实有了变化,外地户籍带身份证,只要系统可以通过,就能开到首套房证明。对于人才购房不占用南京主城区购房资格,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过去南京主城区的买房人在溧水区是不受限购影响的,也不占用市区的购房资格,这次将人才也纳入进来,其实是给了买家更多选择,实质上给楼市“松绑”。


“松绑”背后正积极救市


宁波楼市“回暖”,苏州积极救市。


根据浙江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成交数据显示,2022年1月宁波市商品住宅成交3178套,2月宁波商品住宅成交3497套,同比2021年12月新房成交7629套,宁波全市商品住宅成交量近乎“腰斩”,其中,1月成交量降幅达约58%。


3月3日,宁波市六区放开贷款,针对3套及以上住房全面认贷不认房后,3月宁波市区商品住宅成交量上升至8019套,市场迅速回暖,迎来楼市“小阳春”。


而紧邻上海的苏州,今年以来楼市成交量一度陷入低迷。


根据同策研究院的数据显示,今年1-2月份苏州商品住宅成交面积88.4万平方米,跟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34.7%,与疫情影响下的2020年相比也下降了4.3%;3月份苏州商品住宅成交量为52.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3.8%,仍然保持在较低的水平。同时,苏州二手住宅市场也比较低迷,3月份3500套左右的成交量也比去年同期下降了50%左右。


根据2022年3月苏州市《政府工作报告》,2021年,苏州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27万亿元,增长8.7%,城市GDP总量升至全国第六,在长三角区域主要城市中,仅次于上海,排名第二。而宁波GDP总量2021年度在长三角41城中排名第五。


苏州楼市从市场供求来看,近几年人口大量流入加之产业发展,市场的需求量总体保持在一定高位。早在2019年7月24日,苏州市政府曾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对苏州市区即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苏州高新区、苏州工业园区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实施限制转让措施。明确规定在苏州市区范围内新取得预(销)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包括已经取得预售许可尚未申请草签的商品住房,购房人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满3年后方可转让,二手住房通过市场交易购房人新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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