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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财政局的电话是多少时间(四川省成都市财政局电话号码)

市民、网友建议,提问:

财政公共交通全额补贴,能否考虑转变为购买服务?


社区干部待遇什么时候能涨?


住房保障、养老设施建设,希望能加大财政投入。


交通违法罚款,是上交了?还是其他用途?


  • 直面市民垂询


  • 听取民心民意


从本周二(13)开始,成都市财政局连续三天时间,做客FM99.8成都新闻广播《成都面对面·党风政风热线》。就市民关切和社会关注热点做沟通交流。部分市民、网友也通过节目热线电话、成都市政府门户网站面对面专栏等网络合作平台,发表看法,留言提问。成都市财政局逐一做了权威回复。


小编精选了部分市民关注度较高的问题,与你分享!



市民李先生:“财政公共交通全额补贴难以为继。建议转变为购买服务。”


成都市财政局回应:常规公交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支撑,其运营和发展一直是我市财政重点保障的民生项目。在惠民政策上,我市目前主要执行的优惠政策由老年卡免费乘车、成人卡五折优惠、免费换乘、社区巴士刷卡免费等一些列措施,旨在引导市民绿色出行,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其中,针对特殊人群与早高峰错峰出行问题上,还推出了早间车免费的优惠政策。在补贴力度上,我市公交集团因执行上述惠民政策,近三年年均亏损约28亿元,由市、区各级财政按照比例分担。以中心城区为例,2017年市级财政实际拨付公交运营亏损补贴19亿元,2018年因新能源公交车上线,购置及运维成本增加,年初预算安排市公交集团运营亏损补贴28亿元。从补贴及优惠政策的执行上来看,已基本实现了从“补企业”到“补乘客”的转变,我市常规公交出行成本也一直在副省级城市中保持较低水平。下一步,我们正在探索建立以成本规制为基础的总额包干补贴政策,将常规公交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科学核定购买服务总量,保障市民基本出行需求,同时加强对公交企业绩效考核,将考评结果与补贴资金挂钩,促使企业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提高市民出行满意度。


市民彭女士:“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的福利补贴什么时候能够实施。”


成都市财政局回应:我市现行针对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的补贴政策有:1、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重度残疾人居家安养护理补贴;3、城乡重度残疾人参加养老保险补助;4、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具体如下:


1、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该补贴政策2014年开始已在成都市开始施行,成都市是全省率先实行该政策的市州。2017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成民发〔2017〕58号),对于具有成都市户籍、持有《残疾人证》的一级和二级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发放标准为:一级每人每月80元、二级每人每月50元。其中,6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100元,60岁以下经济困难的每人每月100元。


2、重度残疾人居家安养护理补贴。该补贴政策2010年开始已在成都市开始施行。根据《成都市阳光家园计划》(成残联〔2010〕76号)文件,“建立和完善残疾人集中托养服务机构,为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提供资助,为居家安养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或提供居家服务。资助对象、范围和标准:资助对象包括托养机构和居家托养两种情形;资助的范围包括公益性和不以营利目的的托养服务机构;处于就业年龄段(16-59周岁)的,具有本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基本生活不能自理、具有家庭照料条件、本人无业且无固定收入来源的智力、精神或重度残疾人等;资助标准为居家安养护理补贴每人每月100元。


3、城乡重度残疾人参加养老保险补助。该补贴政策从2014年开始在成都市开始实施。根据《成都市资助城乡重度残疾人参加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残联〔2014〕16号)和《关于政府资助城乡重度残疾人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成残联〔2015〕40号)文件,对2014年1月1日前具有本市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二级城乡重度残疾人(除已在用人单位就业的)政府资助参加养老保险。资助标准为:一是男16—59周岁、女16—49周岁的城乡重度残疾人,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后,政府以上一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12%的标准按年给予资助,资助时间最长不超过15年。二是男60周岁、女50周岁及以上城乡重度残疾人,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后,政府以2013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12%的标准一次性资助缴满15年的养老保险费。三是已参加我市社会养老保险,且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重度残疾人,政府从本《方案》实施起按年给予资助至缴费满15年;缴费年限已满15年或已按月领取养老待遇的城乡重度残疾人,政府不再给予资助。


4、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该补贴政策2014年开始已在成都市开始施行,成都市是全省率先实行该政策的市州。2017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成民发〔2017〕58号),对于具有成都市户籍的低保或低保边缘困难家庭中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一户多残家庭(指具有本市户籍,一本户口簿内家庭成员有2人及以上持有《残疾人证》的家庭)的困难残疾人每人每月300元。


以上重度残疾人补贴由残疾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填写相应申请表和提供《残疾人证》、《低保证》等相应材料,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办理。补助资金的发放具体由残疾人管理部门(残联或民生部门)经办。


网友社区干部:“锦江区的社区干部待遇什么时候能涨呢?”


成都市财政局回应:根据我市有关部门开展的专题调研所收集到的情况,您所提出的问题,是当前我市甚至是全省、全国更大范围内普遍存在问题。社区是基层民主治理的基础细胞,社区工作人员辛勤付出也是有目共睹的。正因此,社区发展治理工作已列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关注的重点,我市还在全国率先设立了统筹推进社区发展治理工作的专门机构(即中共成都市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包括规范和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在内的问题,都已纳入《成都市社区发展治理“五大行动”三年计划》和《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建设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社区的意见》一揽子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相信以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为指引,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的城乡社区治理发展工作必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真正实现“城市有变化、市民有感受”,在此过程中,社区工作者待遇问题将得到妥善的解决。


网友杨兴科:“交通违法行为的现场处罚罚款,是上交了么?还是有其他用途?这发票上可是写了财政部监制。”


成都市财政局回应:按照有关规定,成都市交警对交通违法行为的现场处罚罚款,应开具财政部监制的“四川省当场处罚定额票据”,罚款全额缴入市国库。如需查询您所缴纳的罚款是否已上交国库,需要您提供详细的处罚信息。联系电话:028-61882548。


网友森小光:“以后养老,如果有好的养老院都会想去,更方便,但这一块成都感觉严重不足呢?在这方面财政有没有考虑多多把钱往这方面来做提升?”


成都市财政局回应:近年来,为解决我市老龄化的问题,市级财政设立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着力构建多层次、普惠制的养老服务体系。2017年,市级财政投入资金6.62亿元。为有效解决老年人就近就便享有专业的养老服务问题,财政和部门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着力加大了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社区养老院项目建设。目前全市已建设城乡日间照料中心2414个,建设社区养老院139个。


具体做法:


一、优化社区养老设施专项规划。优化统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和布局规划,实现社区养老院在中心城区街道、区(市)县政府驻地镇、“十三五”规划的小城市全面覆盖,实现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从单一照料功能向综合性养老服务功能转变,实现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0%,实现社区养老院、社区综合体、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站梯次设置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网络。


二、扎实抓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按照试点方案,狠抓工作落实,确保7 7 N项试点任务的圆满完成,形成可复制、可持续、可推广的经验,建立具有成都特色的主体多元、服务专业、手段智能、评估科学、供需对接精准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形成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选择的多层次、普惠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格局。


三、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转型升级。主要工作有:推动互联网 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建立“关爱地图”;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社会化服务,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品牌化、专业化、连锁化发展,形成“成都服务”养老品牌;推进就餐助餐服务,老人通过拨打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呼叫中心电话订餐,采取中央厨房配送、到就餐点用餐等方式,为有需求的居家和社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利的助餐、配餐和送餐服务;推进居家安全服务,保障独居老年人居家生活安全。推动居家和社区医养融合服务发展,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率达100%,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全健康档案,探索并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护理保障等。


下一步,我市还将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将发展养老服务体系的着力点放在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上。


2018年拟新建61个社区养老院,完善城乡社区日间照料设施建设和可持续运营机制,推广互联网 智慧养老模式,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市场有偿服务、志愿公益服务有机结合,鼓励社会组织和社会企业积极参与,打造舒心便利的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专业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让他们活出品质和尊严。


网友绿衣:“现在成都要买个房,都要摇号,凭运气。在住房建设上,有没有固定的财政投入,特别对于一些公房建设上,有没有增加投入的计划?”


成都市财政局回应:买房摇号是我市住房监管部门按照习总书记“房住不炒”要求,在当前形势下对住房购买市场行为的一个监管举措,今年4月,房管局也针对您提到的刚需购房有了新的购房指导政策,是否符合刚需购房条件,建议您可以找房管局进行咨询。


财政资金在住房保障方面的投入,主要体现在向符合条件的在市场租赁住房的城镇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贴,支持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以及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市本级财政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确保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实施。今年市本级预算安排17.81亿元专项用于保障性住房。


网友秦天南:“在绿化公园项目建设上,今年成都有没有一些大的项目重点投入?还有提个建议:这些好的民生共享项目,财政能不能在投入方向,在建议上,多多往中心城区改善上靠近,不是都在提中优。”


成都市财政局回应:我市鲜明提出实施“全域增率”行动,其中天府绿道是我市落实绿色发展的重大举措。我市天府绿道按照“一轴两山三环七带”的系统架构进行总体规划,一轴即锦江生态绿道轴线,两山即龙泉山、龙门山,三环即三华路、绕城高速、第二绕城高速两侧的生态绿道,七带即沿七条主要河道形成的主干绿道。


中心城区内,主要涉及到的有锦江绿道、锦城绿道(即绕城高速两侧生态带)、熊猫绿道(三环路两侧生态带),目前三条绿道建设均以启动,按照“景观化、景区化、可进入、可参与”理念,统一规划、分步实施。2018年市级财政安排锦江绿道7亿元、锦城绿道7亿元、三环路扩能改造5亿元资金预算,为我市绿道建设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加快构建生态区、绿道、公园、小游园、微绿地五级城市绿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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