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比例不足70%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54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实行分月或分季预缴,在年度终了5个月内汇算清缴并结清应缴应退税款。《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9〕34号)则明确要求,“原则上各地企业所得税年度预缴税款占当年企业所得税入库税款(预缴数 汇算清缴数)应不少于70%。”“对未按规定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中“其他”项目填列数据
3、其他纳税调整金额过大
4、罚没支出未做纳税调整
5、年度_营业收入小于增值税申报表销售额
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信息与增值税申报信息进行比对
6、申报表营业外收入小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
将企业所得税的申报信息与利润表信息进行比对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