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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折挂失要去开户银行(存款单挂失一定要到开户的银行吗)

我有一个朋友,他母亲出生于一个书香门第的官宦人家,其祖父在宣统元年(1909)高中贡生前35名,被直接封为七品小京官,其祖父多才多艺,其字画、对联至今在网上和很多大家一起被拍卖。其家境优越,后辈四肢不勤。虽然其祖父英年早逝,但毕竟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虽然清朝灭亡,民国动荡,土匪猖狂,但其家庭依旧富足。


新中国成立后,社会发生了根本性的结构变化。通过阶级划分,社会主义制度改造等措施,其家庭再也不可能过那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即使如此,也改变不了他们这个阶层不善于从事体力劳动的本性。


别看其母亲连饭都不会做,可人家在择偶方面还是有一套的。其有3个条件:一、不能干涉其自由,也就是说要允许其不从事体力劳动。二、不能有公公婆婆,只能光棍一条。三、必须会做饭,并且一辈子做饭。按理说,一个剥削阶级的狗仔子,这样的婚配条件是很难将自己出手的。但事实并非如此,竟然变成了抢手货。话说其配偶,向上数,数代都是苦大仇深,基本上是代代好吃懒做,永世不得翻身那种。其配偶,12岁丧父,18岁时,其母因其好吃懒做,把所谓的家产,也就是家徒四壁的空房子留给了他,然后两手空空改嫁去也。满足了没有父母的条件。独自一人的配偶为了生活,找到自己的亲戚去饭店学徒,不管怎样,荒旱三年,饿不死厨子。由于好吃懒做,后来回到故乡独自生活,喜欢吃,不得不自己做。好在社会主义的大锅饭本身是极具其优越性,有他一份口粮,绝对饿不死他。满足了做饭的条件。至于第一个条件,其配偶是个离婚的,已离婚7年,寻常家的女子都不敢和他结合,担心会被他饿成照片挂在墙上。虽然如此,其配偶有一个条件,就是需要他的妻子来养家。如此,我朋友的母亲就答应了这个条件,她一直都是被姊妹亲戚养着,多养几个又何妨?各取所需,虽然不是轰轰烈烈,象这种蛤蟆吃了天鹅肉,鲜花插在牛粪上的事情,就在那个年代也是极其罕见。


结婚必定生子,生了一男一女。俗话说得好,儿随娘,女随爹。儿子很聪明,很勤奋,1987年就考上了全国重点大学的热门专业,毕业后,担负起养家的重任,因为母亲这边的姊妹都没有其父母的寿命长。后来去了深圳。至于女儿,初中没毕业,通过关系要了个初中毕业证。女儿参照妈妈的择偶标准找了个老公,虽然没有完全和母亲一样,除了必须要做饭,其它都很相似。婆婆病了,不照顾,婆婆很快去了,公公也喝农药死了。


婆婆生病期间,由于其公婆已丧失劳动能力,无法支付医药费,公公去和她借钱,她不借。然后,公公拿了个固定期存折去做抵押向其借钱,还是没借。我朋友的母亲问其故,其曰,担心公公将存折挂失也。其母大为赞赏,夸其聪明,到深圳后告诉我朋友,我朋友直接无语。


时过境迁,我朋友为其父母买了社保,其为父母买的房子要被拆迁,补了一钱,后来,父亲去世的医疗费报销,殡葬抚恤金等一大笔钱。所有的费用都是我朋友出的。由于朋友母亲年龄大了,我朋友决定将这些钱留给母亲养老。其妹妹把家里东西拿个精光,没出一分钱给父母,在其父亲生病期间,从哥哥手里拿到的护理费是当时正常水平的3倍。


后来发生的事情是朋友的妹妹把所有钱都存在自己名下,逼其母亲把其哥哥买的房子写到她的名下。朋友无奈从深圳回到家乡。我朋友拿到了写着他妹妹名字的存折,钱取不出来。后来她妹妹告诉她母亲,她已经将这些存折上的钱挂失取走了。其母亲彻底无语了。


一辈传一辈,老天爷饶过谁?我朋友的妹妹至今五十多岁了,没有孩子,其家族的传奇故事无法再传承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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