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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浙江省印花税收费标准及税率)

减负担降成本是企业的永恒主题。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竞争力的若干意见》,这是浙江自2016年以来出台的第四批企业减负降本政策。



总体上,本次出台的减负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和亮点:


加大用电降价力度


围绕降低企业用能成本问题,浙江通过进一步规范和降低电网环节收费,以及利用增值税税率调整等空间和临时性降低输配电价等措施,实现浙江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预计一般工商业电价将平均降低每千瓦时8.4分以上,全年可为企业减轻负担超过80亿元。



除此之外,浙江还将直接交易电量规模进一步扩大到1100亿千瓦时,全省共有4.9万家工商业用户可以享受到这一政策雨露,预计每度电可平均降低电价3分钱,可为企业减轻负担33亿元左右。以上两项措施总共可为企业降低用能成本113亿元以上。


下调社保单位缴费费率


围绕降低企业用工成本,省人力社保厅提出了三条措施。其中:


• 对2018年6月底基金支付能力超过24个月的统筹区,阶段性下调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1个百分点,预计可为企业减负20亿元;


• 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费率最高下调比例可达50%,预计可为企业减负17亿元左右;





• 将全省失业保险单位费率0.5%、个人费率0.5%政策执行时间由2018年12月31日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可为企业减负34亿元左右。


以上三项措施总共可为企业降低用工成本71亿元左右。


全方位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提出了多项措施:


• 进一步降低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继续实施舟山跨海大桥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降低外贸重箱装卸收费;





• 在全省范围内对从事内河集装箱运输的船舶免收船闸过闸费,降低集装箱多式联运成本,调整部分路段高速公路客车通行费收费方式和取消部分路段国道收费等,总共可为企业减轻负担24亿元左右。


浙江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进展情况


2017年浙江已实施三个差异化收费试点项目: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差异化收费政策、宁波绕城高速对宁波牌照车辆通行费减半收取优惠政策、沪杭高速余杭段对使用ETC的杭州牌照客车实施免费通行政策。


据统计,2017年浙江差异化收费试点政策共计优惠约6.5亿元。



2018年,浙江在继续落实已实施的三个试点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试点范围:舟山跨海大桥金塘大桥路段对空载集装箱车辆实行通行费分时段优惠、宁波市北仑区境内高速公路对使用ETC客车实施免费通行、义乌市境内高速公路对使用ETC客车实施免费通行。


2018年上半年六个试点项目共计优惠约3.8亿元。


挖掘省级层面减税空间


浙江在国家允许范围内,从省级层面挖掘了多项减税措施:


• 进一步加大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减免力度,可为企业减负17亿元;


• 统一下调全省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征收标准,可为企业减负4亿元;


• 将货车、挂车、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等车辆和机动船舶车船税适用税额降低到法定税率最低水平,可为企业减负1.4 亿元;



• 全省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按国家规定的最低应税所得率确定,可为企业减负1.7亿元。


落实以上几项减税措施,可为企业减负24亿元左右。加上国家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总共可为浙江企业减轻税费负担430亿元左右。


最后,带你了解《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竞争力的若干意见》的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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