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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端州区税务局咨询电话(端州税务咨询电话)




近期办税温馨提示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端州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端州区税务局东岗东路办税服务厅、中源名都办税服务厅从2020年2月3日(税务局星期一)正常对外服务。办公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在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将做好办税服务场所通风、卫生清洁、消毒等防控工作。同时,建议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在办理涉税(费)事项时,优先选择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含广东税务手机APP)、自然人咨询电话电子税务局(含WEB端、APP端、扣缴客户端)、个人所得税APP、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肇庆税务微信公众号、粤省事、粤税通、邮寄等“非接触式”的办理途径,减少前往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税次数,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如需要咨询涉税(费)问题,欢迎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0758-2762042(东岗东路办税服务厅咨询台)、0758-2892001(中源名都办税服务厅咨询台)进行咨询。


3.如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有特殊业务必须要到办税服务厅办理,请提前3天预约,原则上“无预约,不办理现场取号”。方法如下:通过“肇庆税务微信公众号—微服务—预约办税”预约办理。


您也可以通过“肇庆税务微信公众号—微服务—办税等候情况查询”“粤税通微信咨询电话小程序—公众功能—更多—办税厅等候查税务局询”查询办税服务厅排队等候情况,尽量选择人流量少的时段办税,避免扎堆办理业务。


4.体温检测提示:根据广东省及肇庆市有关防疫要求,自2020年2月3日(星期一)起,端州区税务局东岗东路办税服务厅、中源名都办税服务厅将设立办税人员独立入口通道、出口通道,所有进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所有通道将配置红外测温仪及检测人员,对所有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征询、筛查和登记,请您佩戴口罩并接受红外测温后进入办税服务厅,否则我们将予以劝阻。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后台办公区域,如发现体温异常,请您立即离开办税服务厅并配合我们做好相关工作。





5.为全力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健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要求,2020年2月份的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月24日。


6.对于受新型冠状税务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疫情期间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未按时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申报缴款、待遇申领等业务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延长期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正常享受,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


另外,


为了方便市民办理业务,


还推出两项便民惠企举措




第一,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 “尽可能网上办”原则,肇庆市税务局决定在2020年2月期间实施“免费配送发票到家”服务。



一、免费配送发票条件


已实名认证的纳税人,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在线申请发票申领,并选择邮政领取服务的,可端州享受免费邮政配送服务。


二、免费配送发票种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端州区统一发票、通用机打发票、通用定额发票。


三、网上申请流程


(一)提交申请:使用登记时录入的购票人账户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领用”模块提交申请,在【是否选择邮政快递领取】选择“是”,【快递公司】选择“EMS”,邮政快递资费将由税务机关承担。点击“新增”录入可领用的发票信息后,再点击“提交”;


(二)收取发票:收件人(申请时选择的收件人本人)应出示身份证,当场核对邮件中的发票种类和数量,检查发票是否完好。核对无误后,在收件单上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或发票专用章交投递员。核对发现问题的,应当场将邮件退还投递员。


四、咨询方式


网上申请相关事宜,请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进行咨询。




第二,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决策部署和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2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发布关于加强落实税务支持政策措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十项措施(以下简称 “税务十条”)。





一、着力担当作为主动落实政策。全省各级税务机关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从有利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出发,担当作为,逐项逐条认真落实好税务肇庆市总局和省委、省政府明确的税务支持政策措施。


二、着力支持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对医用防护服、口罩、医用护目镜、负压救护车、相关药品等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税务业,各市级税务机关对接当地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逐一登记造册,逐一了解诉求,逐一宣导政策,并研究实施对其充分释放产能的“特事特办”支持措施,优先落实相关减税降费政策,优先加快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优先核准延期缴纳税款,全力支持这类企业开展复工复产、扩大生产。


三、着力支持医疗救治。最大力度支持医疗机构开展疫情防治工作,对医疗机构相关的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减免政策,全面检视,确保依法依规落实到位。


四、着力支持一线抗疫医护人员。对于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疫情防控期间对其暂缓开展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续工作采取专业辅导、精简资料、便捷办理,最大力度支持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把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疫情防治工作中。


五、着力支持科研攻关。大力服务相关企业加快科研攻关,辅导其落实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以及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免征增值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等政策,及时、足额、优先为符合条件的生产相关药品、试剂、疫苗研发机构办理采购国产设备退税。


六、着力支持物资供应。全力支持保障好群众的“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辅导相关企业落实好蔬菜和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政策,国家储备商品有关增值税、房产税、城镇肇庆市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优惠政策,以及大宗商品仓储设施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七、着力支持公益捐赠。鼓励社会各界倾力相助、积极支持疫情防控工作,辅导落实好公益捐赠相关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以及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优惠政策。


八、着力支持小微企业。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酒店行业企业和其他未能及时充分复工复产的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辅导落实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等政策。


九、着力支持受影响行业。对纳税人因疫情影响纳税确有困难的,依法合理予以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因疫情影响的“定期定额”户,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定额,或简化停业手续。疫情防控期间,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依法准予延期申报;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依法准予延期缴纳税款;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予加收滞纳金。


十、着力实施精准服务。全省各级税务机关成立专业团队,积极了解、响应各类企业特别是医疗救治、疫情防控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涉税诉求。对企业反映的实际涉税费问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主动担当作为,依法给予最大限度税务支持。要注重做好工作统筹、分类指导;注重结合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实际,积极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和政策宣传辅导,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多通过电子税务局、电话热线、微信、视频等渠道方式开展,重在精准到位、务实有效为纳税人纾困解难。




税务部门将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加强与企业端州区的沟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为企业协调解决税收方面的问题。结合收集到的企业问题和建议,税务部门依法给予企业大力支持,切实做到“能免就免、能减就减、能扣除就扣除”





编审:吴竞先 夏绮云


端州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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