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北省钟祥市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9)鄂0881行审25号》显示,今年8月6日,钟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查处广州花之语涉嫌传销一案中,查明涉传资金流入涉案金融账户,为防止被执行人转移和隐匿涉传资金,决定向钟祥市法院申请对被查询执行人白云区在金融机构广州市和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账户资金,以及其利用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支付平台转移的账户资金予以冻结。
钟祥市法院依广州市照国务院《禁止传工商局销条例广东省》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查询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最终裁定:准予冻结官网被执行人广州市花之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和第三官网方支付平台的账户资金,以工商局及其利用金融机构白云区和第三方支付平台转移的账广东省户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