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列称,所得税近年来,尽管居征收民可支配收入有了个人显著提高,但随着房价、物价的不断上涨,收入生活成深圳市本也在不断起征增加。于2019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个人所得税工资法》,将个税起征点由原来的3500元/月调标准整为60000元/年。征收但标准由于我国各个人所得税地深圳市区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比较突出,不同地区之间人均收入水平和人均消工资费支出水平都有较大的差收入距。
“现在,深圳人每月生活必要支出都在5000元以上,高于目前的个税免征额。若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都是按个人所得税5000元标准全国‘一刀切’,那对处在生活成本极高的深圳中低等收入者来说就显得不太合理,意味着这些人在未所得税能满足自身生活需要的时候起征,已经个人先行缴税了,这已经压制了中低收入者的积累和消费能力,也不符合通过个人所得税收调节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发展的目的。”陈志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