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工商局法》宁波市规定,严禁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为确保春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泗门分局近期组织执法力量对辖区企业、酒店、医概况院等特种设备重点使用单位开展了安全检查。在检查宁波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生产车间时,执法人员发现5台起重机械的设备主梁上标记“2.8吨分局”字泗门样,但其电动葫芦余姚市规格为5吨。余姚市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小于等于3吨的设备不属于特种设备。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出具起重机械的检验和登记信息,泗门镇电话但其无法出余姚具。电话由于该行为涉嫌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泗门相关规定,涉嫌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执法人员当场对该公司开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其停止使用上述5台起重机械,并予以立案调查。
余姚市市场监管部门下一步将督促辖宁波市区特种设备使用分局单位做好日常隐患排查治理、概况应急救援演练,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特种设泗门镇备安全运行,切实工商局防余姚止安全事故发生。
□张松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