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分阶段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改革
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切实提升曲江新区行政服务效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项目落地开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办理建设项目(基坑部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通知》等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西安曲江新区辖区内依法批准建设的房建类项目。
第二章 实施内容
第三条 “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是指建设单位通过合法程序确定施工单位后,可根据施工进展顺序自主选择,按照一个阶段或者两个阶段申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四条 一个阶段是指建设项目整体申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两个阶段是指按照“土方开挖和基坑支护(基坑部分)”和“建办理筑整体”先后申报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三章 申报流程
第五条 对于整体项目申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按照《西安曲江新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核发办事指南》执行。
第六条 土方开挖和基坑支护(基坑部分)申报流程。建设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基坑部分)》后,向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申请,提供办理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申报材料,签订基坑部分施工许可承诺书。在具备申领条件下,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核发基坑部分纸质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七条 建筑整体申报流程。建设单位取得基坑部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在承诺期限内完成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并及时向西安曲江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报建筑整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步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资质查、消防设计审查等工作。建设单位通过工建审批许可系统申报办理施工许可手续,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按程序核发《建筑陕西工程施工许可证》,前期核发的基坑部分施工许可证自行失效并收回。
第四章 申报要求
第八条 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基坑部分),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基坑部分);
(三)已确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程施工管理办法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各单位资质需满足整体工程项目对应的资质需求;
(四资质)有满足工程施工项目建设所需的资金安排、施工图及技术资料,设计单位出具施工图纸符合国家陕西省陕西规范标准和质量安全的说明;
(五)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责任管理办法制并落实到人;
(六)已同步进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陕西省监督申报。
第五章 监管要求
第九条 对分阶段办理建筑工程申批手续的建设工程项目,曲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执法检查,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各项工作。
办理第六章 失信惩戒
第十条 对于虚假承诺、不履行承诺、违反承诺或违法建设的项目五方责任主体单位建筑(建设、设计、勘察、施工、监理),责任建筑单位及相关人员的失信行为将报送至西安市建设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及“信用中国(陕西)”平台进行公示,纳入不诚信企业、人员名单,并依法撤销该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十二条 对于违法承诺内容的企业,禁止采取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手续,并依照有关规定,限制其在区内从事建筑活动,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第七章 其许可他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试行期2年。
第十四条 若遇相关所依据的政策法规发生变化,本办法将在修订后再行发布实施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