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海外公司注册 >

青州知识产权被侵权案例(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近日,青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针对当前“冰墩墩”、“雪容融”等奥运特许产品受到热烈追捧,部分商家铤而走险利用奥林匹克标志从事不法经营行为这一情况,安排部署了代号为“冰雪行动”的奥运版著作权产品保护专项检查。




专项行动中,执法队员将普法宣传与专项治理相结合,案例紧抓亿丰义务小商品市场、侵权案中都财富广场、瓜市街等侵权重被点商圈,加强对文体用品、玩具饰品、服装鞋帽等重点类别的检查力度。截至目前,共开展专项执法检查5次,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进行知识产著作权相关法律法规宣传488次,立案查处调查涉嫌侵权侵犯著作权案件两起。



通过此次“冰雪行动”有力震慑案例了侵害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行为,在全市营造了尊重知识产权保护著作权的良好氛围,为潍坊市创建东亚文化之都保驾护航。


同时,为了有效保障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塑造冬奥会青州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形象,青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发布提示:


一、北京冬季奥运委员会对于“冰墩墩”、“雪容融”的知识产权保护进行了著作权、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全方位保护,任何人如想使用其“冰墩墩”、“雪容融”的形象设计、图像及中英文名称以及整体外观都必须相应遵守我国《著作权法》、《商标法》以及《专利法》的有关规定。2022年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在内的奥林匹克标志受《奥林知识产权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保护青州,未经奥林匹克标侵权行为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以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被对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二、禁止利用与奥林匹克运动有关元素开展活动,引人误认为与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之间有赞助或者其他支持关系的,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依法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时知识产权,应当保证其完整性和严肃性,不得擅自改变奥林匹克标志的文字、图案等内容,不得丑化和侮辱奥林匹克标志。


五、购买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相关商品请通过北京冬侵权案奥组委会官方特许商品官方网店和特许零售店渠道。


(青州市文化执法大队李建明)

侵权


侵权行为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