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海外公司注册 >

成品油 经营许可证(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和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未必。


根据《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准确理解和适用刑法中“国家规定”的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对于违反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的行为,不得认定为“违反国家规定”。如果行为人违反的不是非法经营罪明确规定的“法律、行政法规”,而是法律效力层级更低的部门规章,通过行经营政处罚就可达到惩罚目的,没有必要用科以刑罚处罚,按照罪刑法定原则和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不应以犯罪论处。


《最高人民法院成品油关于准和确理解和适用刑法中“国家规定”的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对被告人的行危化为是否属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规定的经营“其它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有关司法解释未作明确规定的,应当作为法律适用问题,逐级向最高人民法院请示,未经许可证请示直接适用该项规定定罪量刑,违反了上述通知的规定。



假如已经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汽油的行为未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这一行政法规。虽然闭杯闪点≤60℃的柴油后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假如未对柴油进行鉴定,不能证明柴油闭杯闪点≤60℃,因而不能证明经营的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中规定的柴油,故不能证明经营柴油的行为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这一行政法规。未取得《成品油经营许可证》经营汽油、柴油的行为仅违反了《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这一部门规章,危化不符合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


202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第1号令废止了《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成品油的批发经营许可证已经取消了,目前可成品油以办理的成品油资质只有“和 成品油零售批准书 ”,其主要用于加油站的经营方式,并不适用于成品油的批发销许可证售。


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汽油的行为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这一行政法规,情节严重涉嫌非法经营罪。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