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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税网(北京市财政局)

自2017年2月27日(周一)起,原宝山区铁山路988号纳税人服务科新办企业组,搬至淞滨路1号宝山区行政服务中心5楼


注意☟☟☟


原淞滨路1号2楼个体户税务登记窗口,归并给铁山路988号企业变更窗口


新办企业办税指南来啦!


尊敬的纳税人:


第一步


在您领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后,登录上海财税网→→网上办税服务厅→→我要办税→→快速通道:新办企业→→完成《纳税人首次办税补充信息表》的填写并打印。


第二步


2月27日起至宝山区淞滨路1号宝山区行政服务中心5楼新办企业窗口办理后续事项(先至501预检室)。为了进一步防范涉税风险,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根据《上海市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新办企业后续事项办理将采取现场办理 网厅办理模式。


第三步


我们将利用电子仪器采集企业法人代表、财务人员、办税人员的人脸图像信息、身份证信息、相关证照信息。


到场人员


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


携带物品和证件资料


单位公章、发票专用章和以下证件(证件需带好原件和复印件,新办企业窗口留下复印件,复印件上需签署“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公章):


🔹(1)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留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留复印件)


🔹(3)财务负责人身份证件(留复印件)财务会计上岗证(留复印件)


🔹(4)办税人身份证件(留复印件)


🔹(5)办税员资格证明(含:办税员联系卡、办税卡(电子卡)、《培训合格证明》(见办理方法1))


🔹(6)单位地产证明(留复印件)(产权证、租凭协议:如为自有房产,需提供产权证或者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如为租凭的场所,需提供租凭协议和出租方产权证明)(该项允许只提供复印件)


🔹(7)银行开户许可证(留复印件)


🔹(8)CA证书(需带有序列号的密码纸)(留复印件)(见办理方法2)


🔹(9)公司章程(投资比列一页即可)(注册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除外)(留复印件)


🔹(10)各投资方的证件(企业需提供税务登记证或者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个人提供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


🔹(11)纳税人首次办税补充信息表


部分证书办理方法



01办税服务卡

请到宝杉税务师事务所参加“办税服务卡”(简称:“办税卡”)培训,每周一至五报名,每周二培训,培训后发放《培训合格证明》。


地址:宝山区同泰北路361号,联系电话:56170887。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02办理CA证书(“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

请到上海市数字证书宝山受理点,办理CA证书。它是企业的私钥密码,用于网上传输数据的安全保密作用,也是今后进行网上电子申报等网上办税服务厅操作的必要条件。


受理地址:淞滨路1号3楼 联系电话:962600。


受理时间:每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


信息来源:宝山区行政服务中心


信息来源:宝山区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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